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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水 产
更新时间:2007-12-4 16:50:00  浏览量:  作者:作者不详  来自:来源不详查看/评论

   连江濒临东海,滩涂海域辽阔,水产资源富饶,渔业历史悠久。沿海居民以海为田,凿木为舟,男事鱼钓,女治罾罛,近海捕捞,沿滩养殖,作业繁多,事业延绵。至唐宋,渔业已有较大发展。缢蛏、牡蛎等贝类养殖,宋代已初具规模,《三山志》、《闽书》均有记载。但渔区长期受封建生产关系束缚,设施落后,备受台风潮暴危害,还常遭外寇侵扰、匪盗抢掠、渔霸盘剥,生产极不稳定。尤其明代倭患、海禁,清初迁界,渔区损失惨重,清康熙后才缓慢恢复。

   民国初渔业发展较快,据民国21~23年(1932~1934年)《福建省渔业调查报告》和《福建统计年鉴》载,连江有渔船2191艘,渔产量21746吨,渔获金348.9万元,三项均居全省第一。民国26年卢沟桥事变后,县境马祖列岛于当年9月最早失陷,川石、壶江等岛亦相继沦丧。民国29年,苔菉、定海等渔村几乎被炸成平地,全县渔区又一次陷入灾难深渊,渔船被炸沉、焚毁、抢掠计1000多艘,渔产量仅为战前的11.7%(2554吨),多数渔民流离失所。民国36年渔产量才恢复到5382吨。沿海渔村仍处处废墟,灾民遍野。 

   新中国成立后,马祖列岛被台湾当局军队盘据,渔业生产受到很大制约,广大渔区群众在人民政府的有力支持和人民解放军的坚强保卫下,努力恢复生产,重建家园。1953年全县水产品产量22249吨,首次超过抗战前的水平。1956年实现渔业合作化后,渔民生产积极性提高,依靠集体力量,逐步由小船向大船发展,由木帆船向机动船发展,捕捞业由内海闯出大洋,产量稳定提高;海水养殖有新的突破,除发展传统贝类养殖外,1957年海带南移成功,继之紫菜人工养殖成功,使藻类养殖业迅速发展;水产品加工水平也有提高。1963年,全县水产品总产量52402吨,首次突破5万吨。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动乱,加上鱼类资源减少,产量徘徊不前,1976年全县总产量回落到47051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深化,科学技术进步和两岸关系缓和,水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渔区多种形式的承包制、股份制、联合体空前活跃,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生产条件不断改善,海洋捕捞逐步向大吨位、大马力的钢质渔轮发展,机械化、电信化水平进一步提高。1990年,海洋捕捞产量123678吨,是1978年的4倍;水产养殖品种不断拓宽,紫贻贝、文蛤南移,太平洋牡蛎引进,对虾、河鳗、扇贝、泥蚶、大弹涂鱼、鲍鱼、真鲷等育苗成功和推广,为发展海珍品开辟出一条新路。

   1990年养殖总产量43989吨,是1978年的2.5倍。水产品加工向精深发展,中小加工企业1157家,年加工量4万多吨。到1990年,全县水产品总产量167667吨,连续20年居全省第一位,为全国第三水产大县。水产总产值41043万元,占全县大农业产值的比重,由1950年的17.2%、1965年的30.3%、1978年的36.5%,跃升到1990年的61.3%,成为连江支柱产业之一。

生产条件

水域滩涂

一、近内海水域 
 
    全县10~60米等深线以内近内海面积407.73万亩。有东引、东沙、茭祉、四母屿等4个渔场。属于闽东渔场的组成部分,与闽中渔场连成一片,北上可达浙江渔场,南下至闽南渔场和台湾浅滩渔场,东可往台湾北部渔场。近岸和岛屿周围水深10~40米是定置网和小型作业场所;近海水深40~100米为围、钓、拖作业主要渔场;水深100米以上至大陆架等边缘为外海渔业区。
 
二、浅海滩涂 
 
  全县10米等深线以内浅海和潮间带面积59.07万亩(其中滩涂面积17.56万亩),分布闽江口、敖江口35.94万亩,黄岐半岛两侧10.68万亩、罗源湾连江一侧12.45万亩。浅海水域月平均水温9.3~30.8摄氏度;盐度变动范围小,敖江口最低(3月)为15.97%,黄岐半岛最高34.16%;海水透明度一般为0.7~1.5米,并向外递增。闽江、敖江及县内所有溪流,年均约有600亿立方米淡水注入浅海,带来丰富的有机质和无机盐,有利浮游生物繁殖,形成多种鱼虾产卵、索饵和越冬的良好场所。闽江口、敖江口又是海水养殖的黄金地带。20世纪60年代后,水质受到不同程度污染,闽江较为严重,重金属含量除铜外,铝、锌、镉、汞及砷、油类等均超标。敖江和罗源湾水质较好,大部分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
  
 表6-1

1984年连江县沿岸部分潮间带淹没和干露情况表
  

地点

潮间带宽度(米)

观察
月日

淹没时间(小时)

干露时间(小时)

总宽

龙沙

1800

 

800

1000

8.13

1.2

4.2

9.2

11.0

8.2

3.0

道澳

4000

 

1000

3000

7.30

 

6.5

8.5

 

5.5

3.5

百胜

4300

200

1600

2500

7.20

2.5

5.5

9.5

9.5

6.5

2.5

中麻

1300

 

300

1000

7.13

 

5.0

9.0

 

7.0

3.0

南门

5000

2500

1000

1500

7.16

3.5

6.0

8.0

8.5

6.0

4.0

村前

5000

2500

1000

1500

7.15

3.5

6.0

8.0

8.5

6.0

4.0


三、内陆水域  

  据1984年农业区划调查,全县内陆水域有水库、山塘、池塘、河浦等面积计2.58万亩。可供利用0.85万亩,其中水库0.36万亩、山塘0.07万亩、池塘0.19万亩、河沟0.23万亩。
  此外,已发现和开发贵安、岱云两处地热(详见《自然地理》篇)。

水产生物  

  县内水产生物种类繁多,初步调查,海洋鱼类有500多种。常见的经济鱼类有大黄鱼、带鱼、蓝点马鲛、鳗鱼、鲳鱼、鳓鱼、蓝园鲹(鳀鮕)、鱼合鱼(花鳀)、金色小沙丁鱼(鳁鱼)、日本鳀(魺仔)、中华海鲶(松鱼)、三线舌鳎(扁贴)、梅童鱼(黄梅仔)、皮氏叫姑鱼(话宝)、黄姑鱼(春只)、鱼(命鱼)、鲨鱼、鲈鱼、石斑鱼、鲥鱼、丁香鱼等;甲壳类有毛虾、长毛对虾、东方对虾、中国龙虾、三疣梭子蟹、鲎等;头足类有无针乌贼(目鱼)、台湾枪乌贼(鱿鱼)、真蛸(章鱼)等;腔肠类有海蜇等。浅海滩涂常见的有缢蛏、花蛤、泥蚶、珠蚶、西施舌(海蚌)、文蛤、白蛤、寻氏肌蛤(乌)、波纹巴菲蛤(油蛤)、褶牡蛎(北蛎)、近红牡蛎(黄蛎)、贻贝、扇贝、泥东方螺(黄螺)、棒锥螺(尖尾螺)、锯缘青蟹(蟳)、大弹涂鱼(跳鱼)、花鳗鲡、鹗型短体鳗(油龙)、海马等。还有磹紫菜、石花菜、浒苔等藻类。底栖生物初步鉴定有189种,以甲壳贝类见多。淡水鱼类主要有17种,较名贵的有鳗鲡(淡水鳗)、花鳗鲡(溪滑)、甲鱼(鳖)、棘胸蛙(骨冻)、鲈鱼等;虾蟹类有日本沼虾、罗氏沼虾、中华绒螯蟹、螃蜞等;贝类有河蚬、田螺和三角帆蚌等。  

 大黄鱼 俗称黄瓜鱼。石首鱼科,为暖温结群性洄游鱼类。县境东引鱼场是大黄鱼产卵场,与台山、官井洋并列为闽东三大中心渔场。旺汛在11月中旬至翌年1月中旬,次旺汛在3月下旬至5月下旬。50~70年代,全县年捕获量均在5000吨以上,1962年滥行敲作业,最高捕获量达2.5万吨。由于酷渔滥捕和水质污染,资源日益衰退。1987年后捕获量仅50多吨。大黄鱼肉嫩味美,多食不腻。用大黄鱼制作的鱼丸、鱼面闻名省内外。大黄鱼鳔营养特丰,尤为名贵。
  鲥鱼 俗称时刺。分布闽江口海区。琯头镇龙沙村鲥鱼埕闻名全省。4~6月进埕生殖洄游为旺发期,年捕获量20吨左右,1953年最高达75吨。后因滩涂淤高,逐年减少。80年后更为稀有。鲥鱼脂肪肥厚,肉味润美,为名贵鱼类。农历“立夏”之前尤佳。
  石斑鱼 俗称鲙鱼。种类颇多,常见有赤点石斑鱼、纵带石斑鱼、青石斑鱼等。分布黄岐半岛海区,多栖息底质多岩礁海域。以钓为主,产量不高。其肉味特佳,脆嫩可口。
  河豚 俗称“街”。分布县境闽江口、敖江口海区,河豚的血液、卵巢和肝脏剧毒,可提取制药,有治疗神经病等功效,其肉无毒,富有弹性,松脆味美。制成的干品尤为名贵。
  鳗鲡 俗称淡水鳗。分布全县河口、溪流,秋后入海产卵,春季幼鳗沿溪河逆水而上,在淡水区生长肥育。肉质松嫩,富有脂肪,为宴会上品。
  大弹涂鱼 俗称跳鱼。分布全县沿海滩涂。罗源湾内马鼻、官坂、坑园一带尤多。喜穴居底质烂泥的低潮区,5~6月繁殖,钻洞产卵,成鱼肌肉发达,肉味鲜美,可消乏健体。
  甲鱼 俗称鳖。形似龟,生长溪河、池塘、水库及水田泥底。肉可食用,清甜可口,滋阴健体。背甲可入药,主治阴虚、痨热、骨蒸等症。
  中华鲎 生活在近海多藻类的沙质海底,县内闽江口、敖江口海区较常见,多成双在沙滩爬行。1982年捕获5000对。肉质嫩脆可口,药用可治疗痔疮、肺结核咯血等。
  龙虾 主要分布黄岐半岛40~70米浅海,多栖息礁石隙缝,一般每头重1~2公斤,只零星捕获。肉味鲜美,为海鲜佳品。
  锯缘青蟹 俗称蟳。分布闽江口和罗源湾,生活于沙质底浅海中,昼伏夜出。肉质鲜美,滋阴补肾。雌蟳“冬节”后多有红膏,富有营养。
  河蟹 俗称毛蟹,学名中华绒螯蟹。喜栖息江河、湖沼周围泥岸、泥滩洞穴中,或隐蔽石砾、水草丛中。秋季在河口咸淡水交汇处交配产卵、雌蟹抱卵至附近浅海生活。翌年3~5月回河口孵化。幼蟹成体后溯河而上,在淡水中生长。河蟹内质鲜美,营养丰富,为宴会佳品。
  棘胸蛙 俗称骨冻。两栖动物,生活于深山溪涧间,昼伏夜出,冬眠夏醒。肉质细嫩,营养丰富,可滋阴降火,祛湿消毒。
  西施舌 俗称海蚌。分布闽江口、敖江口浅海滩涂,栖息深度6~7厘米。产量不多,肉质清甜可口,滋阴降火。
  大竹蛏 分布定海湾四母屿附近海区。为名贵贝类,两壳合抱成竹筒状。穴居潮间带中下区和浅海泥沙滩中,深达30~40厘米,渔民多用铁线钩取,产量稀少。个体肥大,足部肌肉发达,松脆味美,入药滋补通乳。
  鲍鱼 黄岐半岛海区有天然杂色鲍。80年代引进九孔鲍、皱纹盘鲍和黑鲍等人工养殖。肉质特脆,鲜美可口,贝壳入药称石决明。
  珠蚶 分布罗源湾海滩。为小型贝类。年产10吨左右。其味特美,为海贝珍品。
  龟足 俗称笔架。主要分布黄岐半岛高潮线附近海区,附着礁岩缝中生长。肉味鲜美可口,滋阴补体,多食不厌。
  丁香鱼 分布黄岐半岛海域,定海湾尤多,旺发期“清明”至“立夏”。个小体肥,洁白如雪,鲜嫩可口。熟制干品口味特美,畅销国内外。
  牙鲆 俗称半边浮。栖息近海泥沙质海区,春夏结群游向浅海区。为名贵鱼类,肉厚味美,鲜销、制罐、干制品均为佳品。
  星虫 俗称柴利,分布晓澳镇的晓澳、百胜、琯头粗芦岛一带中高潮区沙质底滩涂,穴居生活,春季繁殖,年捕获量数吨,其味鲜美。

渔业劳力  

    据民国21~23年(1932~1934年)调查,连江从事渔业的渔民计12182户、15730人。其中漕5000户、6000人;大围缯1500户、2820人;小围缯300户、770人;钓500户、1459人;黄瓜钓400户、460人;小网300户、354人;捕海蜇52户、112人;捕蟳40户、48人;曳网3000户、1621人;养蛏100户、900人;养蛎100户、150人;养蛤90户、120人;捕杂鱼400户、416人;其他400户、500人。抗日战争时期,连江城乡两度沦陷,渔民背井离乡,渔民人数锐减。抗战胜利后渔民恢复到1万人左右。
  新中国成立初,渔业得到恢复发展。1952年,全县从事渔业有10961户,劳力15535人。农业合作化后,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有一定发展。到1962年,全县渔业户数增到15783户、劳力23800人。进入70年代后,从事渔业生产突破2万户,从事渔业劳力4万多人。80年代后,海、淡水养殖齐头并进,水产加工业迅速发展,从业人员日益增加。1990年全县从事渔业生产增到45054户、劳力74376人。
  随着水产业的不断发展,连江从事渔业劳动人员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有显著提高。民国时期,渔区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渔民主要靠传统实践经验进行生产,劳动效率低下。新中国成立后,渔区普遍开展扫盲教育,农业合作化后,村村兴办夜校。1958年渔区创办9所渔业中学,1961年困难时期停办,1964年恢复5所,设有轮机、捕捞、养殖等专业,有的还备有船只、网具及海区、滩涂等生产实验基地,培养出一批实用的渔业技术人才。据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渔区7个公社总人口222167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21723人,占总人口9.8%。文盲和半文盲占总人口的比重降到41.9%。“文化大革命”期间,渔区文化教育受到严重破坏,渔业中学相继停办,渔区水产专业人才出现断层现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水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迫切需要大量技术人才。县政府及教育、科技和水产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和各种渠道,提高渔区人口文化教育素质,培养水产业各类技术人才。1983~1990年,县水产部门先后举办紫菜育苗、病害防治、对虾养殖、机动船轮机、无线电技术等培训班34期,受训人员2000多人。还不定期聘请水产专家来连授课,进行理论和技术研究。县科技部门积极开展水产科普宣传和技术咨询服务。1984年,县水产局与教育局联合在坑园创办水产职业中学,至1990年,已毕业255名。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11个渔区乡镇,总人口387386人,其中6岁以上受小学以上各类教育人数达270353人,占同龄人口总数的81.4%,文盲或半文盲比重降到18.6%。渔区各类技术人员计5984人。大部分渔业劳力都较熟练地掌握一种或多种劳动技能,为水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船网器具

一、船 只 

  县内发现最早的船只,是1975年在东岱镇山堂村地下发掘的独木舟,迄今约有2000年历史。由一根完整的樟木凿成,载重1吨左右。浅海内河的船只大都只有1~2吨。近海船只稍大,5~15吨不等。据民国21~23年(1932~1934年)调查,全县渔船有2191艘。其中漕、围缯占近半,其余为钓船、纟孟船等。主要靠人力摇橹驾驶,稍大的装有风帆,有单桅和双桅。抗战时期,连江两度沦陷,渔船损失一半。到民国38年还不上1000艘。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海洋捕捞业的发展,渔船迅速增加。尤其1954年互助合作运动后,依靠集体力量购造大船,闯出外海捕捞。1956年琯头东升渔业社首造6艘30吨大围缯木帆船,北上浙江舟山渔场。1960年东升大队首次在大围缯船安装60匹马力柴油机试验成功。自此海洋捕捞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到1964年,全县大围缯全部实现机械化,其他渔船也相继改风帆为动力机械。1965年,全县30吨以上机帆船发展到151艘,4795吨,11130匹马力。1976年发展至200艘。琯头东升大队机帆船还把舵板改舵轮,驾驶台从船尾部移到中部。1978年使用尖艏船成功,更加适应外海作业。改革开放后,机帆船吨位和马力进一步加大。1983年,东升大队购置县内第一艘100吨、200匹马力钢质渔轮。此后沿海掀起购置钢质渔轮热,有的每艘吨位超过200吨,动力加大到400匹、600匹。至1990年,全县机动渔船发展到3923艘,总吨位6.1万吨,总马力15.7万匹。其中钢质渔轮116对、232艘、33587吨、马力67736匹。

 
二、电信仪器 

  驾驶船只,以往多靠土罗盘把握方向,靠舵手(俗称老□)观察星辰或固定目标辨别航向。新中国成立后逐步改用磁罗经(指南针)。
  1956年东升和东水渔业社首先使用收音机收听风情。1963年东升大队安装首台15瓦无线电台,通报鱼情,1966年安装4台60瓦电台。1970年购置无线对讲机,并逐渐扩大到其他作业。1981年9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县设置一套岸台,指挥冬汛生产。此后全县渔业无线电设备逐步形成网络。至1990年,县和乡镇共设短波台10台(双边2台,单边8台),其中高频中转台3台;船用电台24台套,共有各类超短波无线电话机469部。
  琯头东升大队是推广渔业机械仪器的先导。1964年该队机围缯首先使用鱼探机探测鱼群;1972年使用表层水温表观测海水温度;1973年安装3台定位仪,确定渔场位置和船位;1975年使用半导体水温表、颠倒温度表观测深层水温,根据水温变化分析寻找中心渔场,或转移渔场;1984年安装使用美国进口的水平和垂直两用声纳探鱼仪;1986年运用卫星探测水温、盐度的分布图,来判断渔汛时间和鱼发中心,指导渔业生产。为促进海洋渔业发展,提高单位产量发挥很大作用。渔业设施

 
渔港码头 

  县境海岸曲折,天然渔港有20多处。但以往基础设施较落后,全县只有17座简易驳岸小码头,不通公路,避风防浪条件差。港池岩礁较多。新中国成立后,渔港建设逐步加强。50~60年代,随着沿海公路修通,多数港区可与公路相接。东坪布袋澳和高塘港、后港等相继兴建防浪堤、驳岸码头,清理港池岩礁,安装导航灯标等,港区条件有所改善。改革开放以后,沿海经济迅速发展,港区建设速度加快。国家和社队共投资400多万元,建设10个避风港,码头发展到78座,总泊位达万吨以上。1990年,县人民政府确认的5个渔港,港池总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
  黄岐渔港 港池面积540万平方米,其中水域484万平方米,陆地56万平方米。1987年由国家交通部投资200万元建设3公里进港公路和200吨级钢筋混凝土高桩式码头。1990年正在建设防浪堤。
  筱埕渔港 港池面积385万平方米,其中水域313万平方米,陆地72万平方米。为历史古港,港内有筱埕、大埕、罗回3座码头,5个泊位计300吨。
  琯头渔港 港池面积47万平方米,其中水域32万平方米,陆地15万平方米。该港中小码头密布,总靠泊吨位达5000吨。其中渔业专用的有3个港区:新道港区岸线60米,有水产站高桩码头150吨级,旧水产码头50吨级;梅屿港区岸线500米,1985年东升村建设渔用高桩码头150吨级,2个泊位;塘浦港区为东升渔业基地,岸线464米。1988年建成500吨级高桩码头,可架设输冰、供水、供油设施。
  东水渔港 港池面积47万平方米,其中水域33万平方米、陆地14万平方米,岸线680米,1982~1992年建设150吨级码头1座。
  苔菉后港渔港 港池面积43万平方米,其中水域25万平方米,陆地18万平方米。1982~1984年建驳岸223米,扩大港区道路,清理港底岩礁,码头靠泊能力提高到80吨12个泊位。

 
二、油 库
 
  60年代渔船普遍安装柴油机后,石油用量激增。为适应渔业发展需要,70年代相继建立县石油公司和筱埕、马鼻、琯头等4座油库。80年代又有坑园、晓澳、黄岐、苔菉、浦口、官坂、安凯、东岱等乡镇和东水村、横塍村等新建油库10座。1990年底,全县14座油库总容量3810吨。石油公司门边油库还建有1000吨级专用油码头。基本满足渔业用油需要。
 
二、网 具 

  县内历史上的捕鱼网,多以黄麻、苎麻等编织而成,用薯榔或荔枝、龙眼树作染料;棉纱织的则用桐油、煤焦油作染料。但经海水浸泡,容易腐烂破损。50年代后期,随着化学工业发展,逐步改用化学纤维,既轻便又耐用。如围缯和定置网,改以低压聚乙烯线编织,网线细小,网目增大,网围根据捕获不同水层鱼类的需要,加长加大。单网捕获量提高,带鱼由25吨提高到50吨以上,大黄鱼由50吨提高到100吨以上,单产提高1倍以上。钓绳和流网线,1958年开始改用尼龙丝,钓具连接线改用不锈钢线。1959年木质浮子改用塑料浮子,陶瓷沉子改用铅沉子。到1966年,全县鱼网基本实现化纤化,并使用机械起网机拖网,定置网也使用起网机打桩。只有捕蟳用的工具仍保持用传统的竹篾编织的笼子。

 
三、电信仪器 

  驾驶船只,以往多靠土罗盘把握方向,靠舵手(俗称老□)观察星辰或固定目标辨别航向。新中国成立后逐步改用磁罗经(指南针)。
  1956年东升和东水渔业社首先使用收音机收听风情。1963年东升大队安装首台15瓦无线电台,通报鱼情,1966年安装4台60瓦电台。1970年购置无线对讲机,并逐渐扩大到其他作业。1981年9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县设置一套岸台,指挥冬汛生产。此后全县渔业无线电设备逐步形成网络。至1990年,县和乡镇共设短波台10台(双边2台,单边8台),其中高频中转台3台;船用电台24台套,共有各类超短波无线电话机469部。
  琯头东升大队是推广渔业机械仪器的先导。1964年该队机围缯首先使用鱼探机探测鱼群;1972年使用表层水温表观测海水温度;1973年安装3台定位仪,确定渔场位置和船位;1975年使用半导体水温表、颠倒温度表观测深层水温,根据水温变化分析寻找中心渔场,或转移渔场;1984年安装使用美国进口的水平和垂直两用声纳探鱼仪;1986年运用卫星探测水温、盐度的分布图,来判断渔汛时间和鱼发中心,指导渔业生产。为促进海洋渔业发展,提高单位产量发挥很大作用。

渔业设施

一、渔港码头 

  县境海岸曲折,天然渔港有20多处。但以往基础设施较落后,全县只有17座简易驳岸小码头,不通公路,避风防浪条件差。港池岩礁较多。新中国成立后,渔港建设逐步加强。50~60年代,随着沿海公路修通,多数港区可与公路相接。东坪布袋澳和高塘港、后港等相继兴建防浪堤、驳岸码头,清理港池岩礁,安装导航灯标等,港区条件有所改善。改革开放以后,沿海经济迅速发展,港区建设速度加快。国家和社队共投资400多万元,建设10个避风港,码头发展到78座,总泊位达万吨以上。1990年,县人民政府确认的5个渔港,港池总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
  黄岐渔港 港池面积540万平方米,其中水域484万平方米,陆地56万平方米。1987年由国家交通部投资200万元建设3公里进港公路和200吨级钢筋混凝土高桩式码头。1990年正在建设防浪堤。
  筱埕渔港 港池面积385万平方米,其中水域313万平方米,陆地72万平方米。为历史古港,港内有筱埕、大埕、罗回3座码头,5个泊位计300吨。
  琯头渔港 港池面积47万平方米,其中水域32万平方米,陆地15万平方米。该港中小码头密布,总靠泊吨位达5000吨。其中渔业专用的有3个港区:新道港区岸线60米,有水产站高桩码头150吨级,旧水产码头50吨级;梅屿港区岸线500米,1985年东升村建设渔用高桩码头150吨级,2个泊位;塘浦港区为东升渔业基地,岸线464米。1988年建成500吨级高桩码头,可架设输冰、供水、供油设施。
  东水渔港 港池面积47万平方米,其中水域33万平方米、陆地14万平方米,岸线680米,1982~1992年建设150吨级码头1座。
  苔菉后港渔港 港池面积43万平方米,其中水域25万平方米,陆地18万平方米。1982~1984年建驳岸223米,扩大港区道路,清理港底岩礁,码头靠泊能力提高到80吨12个泊位。

二、油 库 

  60年代渔船普遍安装柴油机后,石油用量激增。为适应渔业发展需要,70年代相继建立县石油公司和筱埕、马鼻、琯头等4座油库。80年代又有坑园、晓澳、黄岐、苔菉、浦口、官坂、安凯、东岱等乡镇和东水村、横塍村等新建油库10座。1990年底,全县14座油库总容量3810吨。石油公司门边油库还建有1000吨级专用油码头。基本满足渔业用油需要。

 
三、育苗设施 

  新中国成立后,为发展水产养殖业,先后建立一批育苗基地。县国营水产综合场是试验和培育各类苗种的中心。50年代末,培育出海带、紫菜苗,并大量增殖传统贝类。60年代人工孵化淡水鱼苗。改革开放后,开始培育多种珍贵贝类和稀有藻类、虾类和海水养殖鱼类苗种。到1990年,有海带育苗室3座(综合场),年培育海带苗4~7万片。紫菜育苗室遍及沿海乡村,计159座,年育苗能力1000万壳(文蛤壳)。对虾育苗室10座,年育苗量5亿尾。贝苗试验场1个、苗种基地近100亩。淡水鱼育苗场1个,基地939亩。

四、冷藏制冰 

  50~60年代,全县仅有2家冷冻厂,冷藏量530吨/次,急冻能力40吨/日,制冰20吨/日。70年代扩建后增加到冷藏1800吨/次,急冻55吨/日,制冰48吨,远不能满足渔业需要。1984年后,沿海乡镇冷冻业迅速发展。到1990年,全县中小冷冻厂已发展到41座,总库容6195吨/次,急冻能力522吨/日,年制冰53918吨。

 
五、船只机械修造 

  连江造船历史悠久,但只能修造小型木帆船。50年代国营塔头造船厂可修造30吨船舶,黄岐、筱埕、琯头公社相继兴办造船厂。70年代修造能力提高到60吨。80年代后乡镇造船业发展很快。1990年,全县有造船厂14家。国营造船厂可修造150吨木壳船和300吨钢丝网水泥船,一般渔业机械修配县内基本可以承担。

渔业所有制

封建所有制

  新中国成立前,县境浅海滩涂可用于养殖蛏、蛤、蛎的场地和挂网的桁地,多数为地主、豪绅或宗庙、社团所占有。地主和渔业资本家还拥有船只、网具等大宗生产资料和雄厚资本,依靠场地、船网具出租或雇工剥削,有的也参加少量轻微劳动。多数渔民只拥有少量简易捕鱼工具和渔用地,要靠租赁进行生产,租额一般占生产收入的3~5成。没有生产资料的渔业工人,只能靠出卖劳动力和技术,受雇于地主、资本家。总收入的一半或三分之二归地主、资本家。渔民生活极为贫穷。新中国成立后,渔区经过土地改革,海域滩涂收归国有,没收或征收恶霸地主、渔业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大部分分配给渔民,还有少量归县乡财政代管,以较低租金租给渔民,从而彻底废除了渔区的封建私有制。
个体渔民所有制 

  连江小型采捕渔业多数为个体所有制。一家一户或几户靠小船在近内海捕捞为生。尤其琯头、东岱、筱埕等地的“连家船”,一艘小木船居住全家几代人,陆上无立锥之地,靠小船小网,长年漂泊近海内江,生产量不大,还要受各种苛捐杂税和渔霸、渔牙盘剥。民国24年(1935年)编查保甲户口时,全县仅水上渔户就有612户、2877人。新中国成立初,个体所有制渔业仍占多数,经过互助合作运动,大部分成为集体所有制成员。人民公社化后,除滩涂采捕(多为兼业)外,个体渔业所有制基本消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渔业大量出现,遍及捕捞、育苗、养殖、加工各业,但生产规模较小,以家庭为主,少数的雇佣少量工人。1990年,全县有个体渔业20044个单位,38435人,占渔区劳力的60.3%,年总收入13738万元,占渔区总收入的38.9%。股份合作制 

  海洋捕捞和大宗养殖业,需要较大资本,渔民早有实行股份制习惯,民国时期已很普遍。一般定置网、流刺网和、钓、篙等作业,多共同入股购置或租用船只,网具自备,按网分益,老舵等技术人员适当多分。较大的围缯,船网具皆共同入股购置或租用,按股份和劳力分红。民国时期晓澳有养蛤股份公司。抗战期间,不少渔区组织渔业生产合作社,有的在沦陷期间解体,抗战胜利后又恢复发展。到民国36年(1947年),据不完全资料记载,全县先后有27个渔业生产和运销合作社,入社社员5065人,股金总额578590元(法币)。县成立渔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吸收12个乡村合作社为集体社员。连江解放前夕合作社大部分解体。
  

 表6-2

民国32~36年(1943~1947年)连江县渔业合作社情况表

单位:人、元(法币)

合作社名称

成立时间

社员数

股金额

主要负责人

县渔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

民国35年3月

12

43490

林远、陈介民

晓澳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2年6月

358

20730

刘桑谷、邱清竹

晓澳养蛤生产合作社

民国36年3月

250

 

 

百胜蛏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5年1月

243

24300

陈元香、高其岩

百胜渔业运销合作社

民国33年7月

694

27000

孙璞轩、孙文锵

道澳渔业运销合作社

民国33年5月

31

50000

林澄修、林柏榛

东岱渔业运销合作社

民国33年5月

115

10000

陈介民、孙瑞匝

蝉浦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6年1月

100

50500

林长谷、林正金

塔头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6年2月

261

 

庄维俊、庄维康

琯头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4年9月

92

24130

欧莲顺、欧奎春

拱屿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4年12月

40

400

连福金、连水犬

门边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6年5月

41

 

 

东岸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5年2月

46

4600

柳依墨、柳科贻

后沙养蛏生产合作社

民国33年12月

87

8700

李太勤、李太凤

土坞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6年9月

100

 

 

川石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5年5月

62

6200

李承尚、陈孝意

马鼻养蛎生产合作社

民国33年2月

317

6340

陈燕臣、陈畊侯

筱埕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5年10月

103

39400

陈翊平、连佬福

定海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3年5月

280

5600

赵文郁、陈立秋

奇达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3年4月

250

25000

吴明烺、吴祯发

后湾渔业运销合作社

民国32年11月

202

20200

何心灼、张光尧

苔菉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4年12月

40

4000

宋锡祯、林天枝

琇王邦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4年12月

164

16400

卞节应、吴知秋

茭南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4年11月

213

42600

刘善全、刘彦生

北茭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4年12月

216

21600

吴允华、庄章禧

竿塘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5年3月

222

22200

邱清祥、林成绛

西洋渔业生产合作社

民国34年1月

526

105200

林伦庆、柳为亨


  新中国成立初期,渔区股份制仍很普遍。定置和流刺网作业合股购置或租船,各备网具共同劳动,各得所有。围缯作业船和网具均合股购置或租用,按股份和劳力分益。1952年渔区互助合作运动后,股份制逐步消失。1979年随着渔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重新出现股份合作制,由劳力筹资入股备汛发展到劳力优化组合,入股自愿结合,组成新的股份联合体。1983年后,海洋捕捞业除少数私营投资外,大部分组织股东制联合体。1990年,全县股份制渔业发展到3383个单位,参股劳力23120人,占渔业劳力的36.2%。年总收入1.816亿元,占渔业总收入的51.4%。其中私股合伙单位3366个、劳力22839人,年总收入1.785亿元;集体股份合作2个单位,196人,年收入58万元;公私混合股联合体14个,55人,年收入256万元;中外合资1个,30人。

公私合营 

  1951年10月,县财政投资6万元,在晓澳乡与公南、中南、元兴3个私营花蛤公司联合创办公私合营连江县新生花蛤养殖公司。1952年私方退股,1953年与国营百胜养蛏公司合并,改称“福建省水产公司蛏蛤养殖场”,成为国营单位。

集体所有制

一、互助组  

  1952年2月,九区(黄岐)后湾乡陈恒义组织渔区第一个渔业互助组。到1954年,渔业互助组已发展到757个,入组户数7500户。其中常年性互助组119个、2404户;临时性互助组638个,5096户。临时性互助组,只是简单的劳动互助,没有集体共有生产资料。常年性互助组已拥有少量集体公共财产。有的船网具实行折价入股,按股金和劳力分红,有的分期还款。随着生产发展,集体财产逐步增加,生产条件明显比个体优越,渔民积极性很高,生产力得到发展。1953~1954年全县渔业产量都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二、渔业合作社 

  1954年4月,后湾乡陈恒义互助组试办渔业初级社。到1955年,渔业初级社发展到56个,1480户。参加互助组和初级社户数9059户,占渔区总户数的66%。初级社普遍实行船网具等生产资料折价入社,成为独立集体经济实体,劳力、船网具统一调配,记工评分,按劳取酬。生产收入扣除成本、税金、折旧和“三金”(公积金、公益金、行政管理费)外,按股金和劳动工分比例分配。集体财产有一定发展。
  1955年12月,黄岐区北茭镇试办第一个潮涌渔业高级社。1956年掀起办高级社高潮,至年底,渔业高级社已办32个,入社户数10736户,占渔区总户数78.2%。1957年基本实现高级社化,计有56个社,入社户数12710户,占渔区总户数92.6%。大部分一村一社,有的几村一社,大的村成立2~4个高级社。每社200~300户,统一核算、统一经营,划分若干生产队或作业组,实行劳动定额,按劳分配。渔业高级社规模较初级社大,集体积累多,对发展再生产发挥一定作用。如琯头东升高级渔业社,全社有234户、人口1477人,下海劳力482人,主要从事海洋捕捞。建社后即集资购造大吨位船只,由内江闯出外海,捕捞鱼产量1600吨,比解放初增加5倍,社员户均收入1000多元。据水产部门统计,1956年全县渔区水产总产量32004吨,总收入1167.4万元,其中生产费用430万元,占36.8%;交纳税金9.4万元,占0.8%;集体提留90.8万元,占7.8%;社员分配637.2万元,占54.6%,渔区人均收入97元。由于初级社向高级社转变过快,管理跟不上。加上采取基本工分,死分活评办法,出现劳动报酬平均主义、部分干部超支多占等问题。1957年经过整顿,改死分活评为按产值记分和比例分红,实行两级分配,自负盈亏等办法,情况有所好转,渔民积极性较高

三、人民公社 

  1958年9月,贯彻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全县渔业高级社合并成立8个渔业和半渔业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以公社为统一核算单位,实行工资制、供给制,办大食堂,出现平调风和“共产风”,破坏按劳分配原则,渔民生产积极性受严重挫伤。1959年初很快得到纠正,取消工资制和供给制,恢复按劳取酬。1961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60条)后,大队规模基本恢复到原有高级社规模。1962年2月,贯彻中央七千人扩大会议精神,发动群众讨论核算单位,沿海以渔为主(主要海洋捕捞)的51个大队,多数仍坚持大队一级核算,分配时对养殖、农业劳力承认差别。一些半渔半农和以农为主的大队,改为生产小队核算,同时加强经济核算,健全劳动定额和财务管理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管理机构陷于瘫痪状态,各项制度松弛,渔业生产下降,生产成本增加,社员收入减少,超支欠款严重,集体经济相当困难。1979年后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涌现股份合作等新的经济联合体。1984年取消人民公社和大队、生产队体制,依法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并清理过去的账目,结束了政社合一的历史,原社、队集体转变为乡(镇)、村集体。
  人民公社时期,全县列入渔区经营管理(渔业收入占年总收入50%以上)的计63个大队,分布14个公社:浦口公社东水、蝉步2个大队;晓澳公社晓兴、晓丰、晓江、百胜、道澳、长沙、赤湾7个大队;琯头公社东升、壶江、川石、东岸、后二、龙沙6个大队;马鼻公社玉井、南门2个大队;官坂公社辋川、北营2个大队;坑园公社前屿、下屿、屿头、松皋、颜岐、下宫、新辉、初芦、可门、江湾10个大队;筱埕公社小埕、定海、埕口、东坪、大埕、蛤沙、蛎坞、官坞8个大队;安凯公社高塘、半山、文湾、奇达、沙澳、同心、安海7个大队;黄岐公社海丰、海新、海建、海兴、长沙、赤澳、赤才、大建、大涸、后崙、古石11个大队;苔菉公社苔菉、北茭、琇、横塍、茭南、后湾、东洛、上塘8个大队。
  

 表6-3

若干年份连江县渔区收益分配情况统计表






(个)

总收入

(万元)

各项费用

国家税金

集体提留

社员分配

金额
(万元)

占总
收入
(%)

金额
(万元)

占总
收入
(%)

金额
(万元)

占总
收入
(%)

金额
(万元)

占总
收入
(%)

人均纯
收入
(元)

1958

35

1006.4

319.7

31.8

22.0

2.2

201.7

20.0

463.0

46.0

71

1959

 

1366.4

559.5

41.0

22.9

1.6

174.7

12.8

609.3

44.6

93

1962

57

3361.9

1226.1

36.5

29.6

0.9

589.6

17.5

1516.6

45.1

167

1965

61

1523.2

593.9

39.0

21.9

1.4

438.5

28.8

468.9

30.8

49

1970

61

1640.7

766.0

46.7

19.9

1.2

361.0

22.0

493.8

30.1

44

1976

61

2046.2

1031.7

50.4

16.1

0.8

394.3

19.3

604.1

29.5

45

1978

61

2640.0

1217.4

46.1

27.8

1.1

616.5

23.3

778.3

29.5

54

1983

61

6803.4

2738.7

40.3

125.0

1.8

747.4

11.0

3192.3

46.9

219


  
四、联产承包责任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沿海部分渔民开始打破原有经营体制,实行包产到船或包干到人。1980年后全面实行渔区经济体制改革,核算单位普遍下放,原捕捞为主的大队,核算由大队下放到生产队或船;养殖业从生产队下放到生产组;其他行业亦实行大包干;剩余劳力允许自愿组织合股经营,彻底改变渔区单一经济模式。到1982年,渔业实行大包干责任制的占75%,合股经营新联合体608个单位、714艘渔船、5400多人。由于责任制落实,渔民积极性空前高涨,1982年渔产量比1978年增长30%。1984年起,全县11个沿海乡镇、77个村划分自留滩、责任滩92081亩,颁发《海域滩涂使用证》102份。1984年后,水产加工业、运输业、商业迅速发展,乡镇和村办企业蓬勃兴起,渔区经济结构发生很大变化。1990年,渔区63个行政村总收入50381.3万元,其中海洋捕捞收入24113.6万元,占47.8%;养殖业收入4162.2万元,占8.3%;水产加工业和其他企业收入22105.5万元,占43.9%。
  

 表6-4

1984~1990年连江县渔业村收益分配情况统计表





(个)

总收入

(万元)

各项费用

国家税金

集体提留

社员分配

金额
(万元)

占总
收入
(%)

金额
(万元)

占总
收入
(%)

金额
(万元)

占总
收入
(%)

金额
(万元)

占总
收入
(%)

人均纯
收入
(元)

1984

63

9313.4

3836.8

41.2

159.1

1.7

913.9

9.8

4403.6

47.3

287

1985

63

14841.1

7884.0

53.1

210.4

1.4

516.5

3.5

6230.2

42.0

421

1986

21

10013.0

5967.8

59.6

131.7

1.3

373.2

3.7

3540.3

35.4

444

1987

21

12183.8

6270.6

51.5

161.0

1.3

453.0

3.7

5299.2

43.5

659

1988

63

35484.4

18562.8

52.3

585.9

1.6

2759.3

7.8

13576.4

38.3

829

1989

61

43312.4

24642.3

56.9

865.7

2.0

2953.2

6.8

14851.2

34.3

908

1990

63

50381.3

29695.6

58.9

1051.0

2.1

3293.5

6.5

16341.2

32.5

968


全民所有制

  连江首家国有水产企业创办于1952年1月,国家投资在第二区的百胜建立地方国营养蛏公司。1957年后又相继创办海带试验场、紫贻贝养殖场。60年代创办淡水鱼种场、水产综合场、国家水产部玉井贝苗试验场、贝类养殖场。70年代建立水产养殖公司、对虾养殖场等国有水产企事业。其间虽因体制等关系,时有撤并变迁,但对全县水产业发展始终起着示范和先导作用。

一、县水产养殖场

  前身为1952年1月建立的国营百胜养蛏公司,养蛏144亩,产量18.7吨。1953年公私合营晓澳新生花蛤养殖公司私方退股后,两个公司合并成立福建省水产公司蛏蛤养殖场。1955年划由省水产局直接领导。1957年下放县管,改名县国营水产养殖场。同年,省水产局在筱埕创办海带养殖试验场,县同时在奇达创办紫贻贝养殖场。1958年省海带试验场下放县管,1959年海带试验场与紫贻贝养殖场同时并入县水产养殖场。1961年1月并入县水产综合场。

 
二、县水产综合场 

  1961年1月,由筱埕紫菜场、罗回制冰厂和鱼粉厂等合并成立。集中县内主要水产技术力量,成为全县水产科技试验和培育各类苗种的基地。以培育海带苗为主。兼育紫菜、江篱、扇贝、鲍鱼、牡蛎、对虾、大弹涂鱼等苗种和生产渔用冰。建场以来为水产业作出巨大贡献。1961年产值30万元,1965年增到50万元。1979年后突破100万元。1990年全场职工241人,产值300万元,税利30多万元。先后多次评为市、省、全国先进单位。场长邱宏安1989年和1991年评为福州市和福建省劳动模范。

 
三、县淡水鱼种场 

  1960年4月,县在敖江公社北岳大队的莲湖旁建立淡水鱼种场,面积30亩。1970年填湖造田,该场撤销。1976年1月复建于东湖,面积23亩。1984年经省水产厅批准,在大官坂垦区建立淡水鱼种场,有946亩养殖基地,采取租赁承包经营。1990年有职工15人,对虾养殖面积931亩。1985~1990年总收入66.7万元,盈利41.6万元。

四、县贝苗试验场 

  前身为1963年1月国家水产部创办于马鼻玉井的贝苗试验场,养蚶100亩。同年,县在马鼻南门创办贝类养殖场,增殖花蛤。1966年水产部贝苗场下放县管,与县贝类场合并为贝苗试验场。1969年并入县水产综合场。1979年12月县复在晓澳牛头山围垦创办贝苗试验场,围垦面积50亩,职工48人,其中事业编制24人、企业编制24人。1985年,全场65人,除场部13人外,全部实行经营承包,自愿结合,紫菜养殖队由13人承包;紫菜育苗由12人承包;有8人与鳞生养殖场联营养殖花蛤,工资福利由鳞生场负责;垦区养殖6人承包;还有13人停薪留职,每人每月发生活费25元。该场1982~1990年共培育紫菜苗603.5万壳,总产值53.8万元,实现税利9万元。
  1986年11月,国家农牧渔业部在大官坂垦区的逐屿建设水产苗种基地,面积12亩。1987年5月竣工后成为贝苗场的一个分场,当年培育对虾苗1.5亿尾,利润22万元。1988年培育0.9亿尾,亏损17万元。1989年实行股份制和全员抵押承包,盈亏按股分摊。1990年实行租赁经营。

 
五、县水产养殖公司

  1985年7月成立,职工4人。同年10月由水产局牵头,局、公司、坑园乡与颜岐村、县科委等4家联合经营对虾育苗,实行股份制,共3.5股,每股8万元,计股金28万元。1986~1990年总产值396.2万元,利润114.2万元,上缴税收13.5万元,每股5年计分红26.8万元。

 
六、县对虾养殖场

  1987年2月成立,职工5人。由银行贷款22万元,在大官坂垦区建设虾池7口、491亩。建成后租赁给职工和虾农生产,每亩年租80~200元,场部自负盈亏,利润还贷。建场至1990年总收入28.5万元,利润13.65万元,1990年底尚欠贷款15.36万元。

七、县水产造船厂
  
  1958年4月由浦口造船合作社转为国营造船厂,职工100人,年产值20万元。因生产业务不足,1959年10月与省水产局联办机器造船厂,迁址琯头。1961年机器造船厂划省水产局管理,省局拨款并分出部分工人骨干重新办县塔头造船厂。始属工交系统,后归水产部门管理。1961~1965年,产值在20~40万元之间。“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受冲击,管理松弛,出现亏损。加上老工人退休渐多,经济负担沉重。1979年后加强定额管理和奖赔制度,生产有所好转。1981年起全厂实行经济责任制,年产值增到70~80万元,实现保本。1985年开展多种经营,在大官坂垦区开发虾池495亩,创办对虾场和加工厂,并在南平造船厂设工程处,拓展业务。但设备陈旧落后,生产不景气,在市场竞争中,仍处于劣势。1988年亏损3.79万元,1989年亏损0.9万元。1990年全厂职工143人,总产值53.5万元,亏损2.2万元。
 
八、县水产供销公司 

  1955年8月成立,主要经营水产品和渔业生产资料。1990年,基层设13个水产站,干部职工计443人。

海洋捕捞 

  海洋捕捞历来为连江水产主业。据民国21~23年(1932~1934年)《福建省渔业调查报告》载,连江从事捕捞船只1853艘,年产1.9万吨,产值324万元,均居全省第一。日本侵略军犯境后,生产量急剧下降。民国30~31年调查,捕捞渔船不上1000艘,产量2503吨,比战前减少88%。
  新中国成立后,县境处海防前线,常遭台湾当局马祖守军炮轰、枪击和抓掠,生产受很大制约。但在人民解放军护卫下,近海捕捞仍有较大发展。尤其合作化时,集体购置大渔船增多,生产量逐步提高。1955年全县海洋捕捞产量2.37万吨,超过民国时期最高水平。1960年后,实现渔船机械化、渔网化纤化、指挥电信化,吨位和马力加大,渔场拓展,作业多样,产量猛增。1963年捕捞产量超过4.5万吨。“文化大革命”期间徘徊不前。1978年后,随着渔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吨位、大马力钢质渔轮迅速发展,卫星导航、探测鱼群等广泛应用,产量不断提高。1984年全县捕捞产量突破5万吨,1988年超过10万吨。1990年全县从事海洋捕捞劳力32381人,渔船5180艘,总吨位6.3万吨(其中机动渔船3923艘,6.1万吨),总产量123678吨,占全县水产品总产量的73.8%。

围 网

一、大围缯 

  连江是福建省大围缯渔业发源地,有百余年历史。早期称“百袋网”渔业,有单船、双船两种。船只载重1.5吨左右,渔网长48.6米。民国时期渔船发展到20吨左右,渔网增长到153米,称为大围缯。渔场从内江、近海扩展到马祖、东引一带,常年作业。主捕大黄鱼、带鱼、鳓鱼、鲨鱼等。据民国21~23年(1932~1934年)调查,全县有210艘,渔民2820人,产量3650吨。新中国成立后,尤其合作化后,船只吨位加大到30吨以上。1960年东升大队的大围缯安装60匹动力机,称为机大围缯。到1964年,全县大围缯实现机械化,单船动力有的超过100匹,渔网长度增到200多米,全部实现化纤化,用机械起网。1976年全县有30吨以上机大围缯103对,总产17869吨,平均每对单产173.5吨。东升机围缯1977年创造对产620吨的历史最高记录。60~70年代中期,机围冬汛多北上舟山和吕泗渔场生产。70年代后期,各省渔场划分管辖,只能在省内渔场捕捞,由于大黄鱼和带鱼等资源衰退,捕获量明显下降,逐步改为拖网或兼他业。到1990年,全县机大围缯减到39对,产量5104吨。

 
二、中、小围缯 

  俗称“缯”,传统作业。中围主捕大黄鱼、带鱼、鳓鱼、马鲛鱼、鮸鱼等,多在闽东、闽中等渔场生产,民国21~23年调查,全县有80艘,渔民354人,年产量800吨。小围缯主捕鳀鱼、丁香鱼、青鳞鱼和小杂鱼,多在马祖附近海域生产,民国21~23年调查,全县71艘,渔民770人,年产量910吨左右。筱埕定海鳀树缯捕捞方法尤为独特,围捕前先编40~50米长的竹篾草绳,中间穿插稻草,犹树形成蜈蚣状,一端系石沉入海底,另一端连结竹筒浮海面。夏季阳光强烈,鳀鱼多集群“树”旁乘凉。于是下网围捕,把草“树”提到船上,鱼入网中,多时每艘可捕500公斤,少时不上10公斤。草“树”用过后称为“死树”,要重新编。80年代中期,改“死树”为“活树”,只用20~30米长草绳穿插稻草,可随潮水漂流,鳀鱼随之群集,然后下网围捕,不但产量稳定,且减轻劳动量。新中国成立后,中围缯船只由3~5吨逐渐增大到15吨左右,时有转浙南和舟山渔场生产。小围缯也由1吨增大到3~5吨。1960年后,中、小围缯多安装动力机械,中围20~40匹,小围12~24匹。渔网实现化纤化,产量大大提高。到1990年,全县中小机围缯有395对,渔网570张,总产量4458吨,平均对产11吨。

 
三、光诱围网 

  连江渔民过去曾用煤油灯在沿岸诱捕魺仔。1964年黄岐赤澳大队机围配备灯艇,夜间在四母屿近岸诱捕鳀鱼,单产17.5吨。1972年琯头东升大队有2艘机灯围。1983年东水大队有3艘。到1990年全县发展到50组,6~7月每组平均生产15夜,总产鳀鱼327.8吨,最高船单产16.5吨、夜单产3.2吨,比其他小围鳀缯增产1倍多。 

拖 网

  拖网,为传统作业,分有翼单囊和桁杆两种类型,按作业方式分单船底拖和双船底拖两种形式。

一、乌贼拖 

  50~60年代,黄岐海新和晓澳百胜等地首先发展这一新作业。主要在闽东北的四礵、台山一带和浙南近岸岛边生产,渔期4~6月份,以“谷雨”前后为旺汛,日均下网20次。产量不稳定,10~200吨不等,1990年最多达1800多吨。

二、虾 拖 

  琯头东升渔业社50年代有部分作业。80年代东升和壶江相继从江苏引进双囊桁杆虾拖网,在闽东渔场试产。1990年,全县小型虾拖增至40艘,在闽江口及定海湾附近生产,汛期5~10月份,主捕虾类,兼捕鱼类。

 
三、拔 艘 

  传统小型作业,主要在闽江口、敖江口和罗源湾内海生产,汛期5~9月份,主捕鱼、虾、蟹类,产量不高。民国时期东岱、晓澳、筱埕、坑园等地有200多艘,年产10吨左右。新中国成立后这一作业逐渐减少。

 
四、铁 拖 

  1983年琯头东升大队最早购置100吨、200匹马力钢质渔轮,从事拖网生产。接着黄岐、苔菉等地迅速发展,到1990年,全县有铁拖83对,多数是旧铁壳船,新造仅2对。每艘马力均在250匹以上,最大600匹。多在闽东、闽中渔场生产,常年作业,主捕下层各种鱼类。1990年总产量3万多吨。
流刺网
  

  俗称“□”,民国时称□漕。多用苎麻编织渔网,每艘80~130张,在东引附近渔场生产,渔期3~7月份。民国21~23年(1932~1934年)调查,全县624艘,渔民6048人,年产量7990吨。新中国成立后有所增加。1990年全县有1430艘,渔网50111张,产量12049吨。

 
一、鲳鱼

  
    为浮流单片型,主捕鲳鱼,兼捕大黄鱼、马鲛鱼、鳓鱼等。在东引、七星岛一带生产,渔汛3~9月份,一般网产100~150公斤,最高500公斤。

二、马鲛

  主要捕获马鲛鱼,在马祖、东引附近海区生产。渔汛3~6月、11月至翌年1月份,一般网产100~300公斤。

三、蟹  

  为浮流单片刺网,也称、蟳。主捕梭子蟹、锯缘青蟹等蟹类,在闽江口川石岛附近海区生产。汛期11月至翌年3月份,日产300~500公斤。

 
四、虾  

  为浮流单片刺网,为70年代初新发展的作业。在沿岸内海生产,全年作业。一般日产10~20公斤,最高50公斤。1986年坑园下屿村开始在罗源湾内捕捞中国对虾和长毛对虾亲虾,供培育虾苗。1990年增至46艘,虾网980张,旺汛7~8月,产量7.6吨,其中长毛对虾占90%。 

五、万能
  

  为浮流三片刺网,1964年黄岐赤澳大队首次引进,全年作业,在近内海生产,主捕鲳、鲻、马鲛、虾等。1990年坑园下屿村有145艘,网1175张。仅7~10月份在罗源湾内就捕对虾4.7吨,平均单产29公斤。

六、黄瓜
  

  为下纲刺网,主捕大黄鱼,兼捕鳓、鲨等,在台山、牛山附近海区生产,汛期3~6月份,每天一个网次,最高网产5吨。50~60年代每汛单产7~15吨。70年代后大黄鱼资源衰退,该作业逐渐淘汰。

七、磹礁
  

  为定置单片刺网,1980年筱埕定海大队从港澳引进仿制,1981年试产2艘,1982年增至32艘。后发展到黄岐半岛。在东引、西引、四礵、牛山及浙南一带岛礁海区生产,常年作业,主捕石斑鱼、真鲷、鮸鱼、梭子蟹等名贵鱼类。
  

张 网
  

  张网为县内传统作业。分布最广,产量最高,从业劳力最多。一般靠桩、锚或船等,将网具固定设置于水域中,又称定置网。按作业方式有双桩、单桩、船张、墙张等4式。以双船张网为最多。据民国21~23年(1932~1934年)调查,全县有500余艘,渔民2100多人,产量2000多吨。新中国成立后有较大发展,1990年全县有1520艘,网具11392张,总产量66650吨,占全县水产总产量的50%。

 
一、小 

  
    属单桩无翼张网,发展历史悠久。琯头壶江渔民200多年前就一直在东礵岛从事该作业。苔菉乡小数量最多。11月至翌年3月为冬汛期,在东引、东礵、大沙等地生产,主捕毛虾、七星鱼,兼捕带鱼、墨鱼、虾蟹等。5~8月为夏汛期,在东洛、茭祉、高登等海区生产,主捕毛虾和小杂鱼。1957年最多达185艘,渔网7400张,最高单产175吨。1960年后,随着渔船机械化,渔场向外延伸。1990年全县机小132艘,网4532张,总产5300吨。

 
二、大  

  为三桩有翼张网,在东洛、茭祉、西洋、东引、大沙等海区生产,常年作业。主捕经济鱼幼体、小杂鱼虾和海蜇等。对经济鱼类资源有一定破坏作用。据民国21~23年调查,全县大作业100多艘,产量1000多吨。1960年后,渔船机械化,渔网化纤化,产量猛增。1990年全县有机大136艘,网1801张,总产量3.7万吨。其中苔菉镇116艘、1600张,产量近3万吨,均占全县80%以上。

 
三、板 缯
  
  , ;  为双桩有翼张网,传统作业,多在内湾和沿岸生产,常年作业,主捕日本鳀、小杂鱼、虾和经济鱼幼体。60年代渔船机械化后,向东引、西洋、大沙等海域延伸。一般每船20张网,单船年产量150吨左右。1990年全县有机板缯377艘,网2302张,总产量17734吨。
  
四、鳗苗
  

  为船张网或企桁张网。1984年琯头定安村首先投产,主要在闽江口和敖江口水域捕获鳗苗,供人工养殖,随着养鳗业发展而迅速增加。为控制捕获量,由县水产部门批准, , , 安排生产。1986年安排3070张缦苗网,捕获量近1吨,每公斤5000~7000尾,计500~700万尾。1990年挂网3177张,捕获量1吨多。
钓渔业
  

  连江钓鱼业已有数百年历史。民国初期发展较快。据民国21~23年(1932~1934年)调查,全县钓船329艘,渔民2265人,年产量3500吨。日本侵略军犯境后急剧减少,民国30~31年,钓船剩下181艘,产量降到300吨。新中国成立, 后,这一传统作业有所发展,船只加大,钓具更新,产量有所增加。但由于其他捕捞业迅速发展和资源衰退,钓渔业发展相对滞缓。到1990年,全县钓船239艘,钓具17905篮,产量2900吨,均未达到历史最高记录。

 
一、单 钓  

  亦称手钓,一本钓,为最古老的作业。多在沿海岛、礁、岩穴和沙砾礁盘浅海,一般用小舢舨2人作业,主钓石斑鱼和鲷科鱼类,产量不高。渔期3~8月。1990年钓石斑鱼15吨。 

二、延绳钓

  按钓捕对象不同分鳗鱼、带鱼、鲨鱼延绳钓多种。
  鳗鱼延绳钓,多在闽东渔场生产,汛期3~11月,以3~4月和7~8月为旺汛。主钓鳗鱼,兼钓大黄鱼、鲨鱼、白姑鱼、魟鳐等底层鱼类,产量不稳定。1990年为鳗钓生产最好一年,总产量2482吨,平均单产23.2吨,最高38吨。县内以东水鳗钓最出名。
  带鱼延绳钓,多在闽东、闽中渔场,时有转到浙南生产,产量不高。新中国成立后逐步改业,到60年代已基本淘汰。
  鲨鱼延绳钓是新兴作业,1986年东水村首次投产1艘,1990年增至9艘,在台湾北部海区生产。当年5月18日至9月3日,共8航次,生产20天,产量54.5吨。
其他采捕 

  连江采捕各类杂鱼贝类历史悠久,作业繁多,各具特色。 

一、挡  

  又称起落网,多在江海湾口潮间带,一般大潮生产,主捕锱鱼、斑鰶、对虾和杂鱼。琯头龙沙鲥鱼挡闻名全省。1953年捕获鲥鱼75吨,为历年最高产量。后因海水污染和地形变化斑鰶逐渐稀少。1990年,坑园、官坂等地在罗源湾生产的挡有35张,最高一潮汐网产30公斤。7~10月捕长毛对虾3.42吨。

 
二、篙  

  传统小作业。在敖江口和罗源湾生产,每艘船挂网6张,主捕黄鱼、带鱼、小杂鱼和经济鱼幼体,单位年产40~50吨。 

三、蟳 笼 

  蟳,学名锯缘青蟹,主要分布沿海岸线海域。蟳笼属传统作业。用竹篾编成笼子沉放近海礁岩海区,或用小型笼子放置在岸旁滩涂草丛,以捕获锯缘青蟹。汛期3~10月,旺汛6~8月份。琯头东岸、下岐等从事该业较多。民国时期年产25吨。因作业区窄小,后来无大发展。

 
四、黄螺笼 

  传统作业,用竹编笼,以小鱼为饵,在闽江口以北近海生产,汛期3~10月,旺汛6~7月份。全县50艘左右,每艘200~400只笼子,汛单产2~3吨,年产量40~50吨。

 
五、竹蛏杈 

  传统作业,有200多年历史。主要在黄岐半岛,定海居多。用锋利钢条绑在石块上,在干潮2~5米的泥埕上下操作,刺中竹蛏而获。5~7月最肥满,年产约50吨。80年代后资源衰退停业。

 
六、文蛤耙 

  文蛤,俗称青蛾。文蛤耙属传统作业。用网耙捞取。主产区在敖江口潮间带沙滩。汛期3~9月,产量不稳定,年产量30~50吨。

 
七、黄蛎耙 

  黄蛎,学名近江牡蛎,主产区在闽江口鸟猪港和五虎港一带,东岸门尤多。明代已有采捕,采捕期3~7月。用10多米长竹竿,绑着铁耙和网袋捞获,或大潮礁石干露时用铁器揪取。年产约100吨左右。

八、海蚌耙 

  传统作业,用网耙捞获。主产区敖江口和闽江口潮间带沙滩。农历九月至十月海蚌最肥满,历史上年产500公斤左右。70年代后资源衰退停业。

 
九、捕淡菜

  淡菜学名贻贝,亦称厚壳贻贝,主要分布定海湾海域的岛礁孔隙或凹陷处。农历六月至八月最肥满。1956年曾采捕100吨。80年代后资源衰退停业。

 
十、油蛤耙 

  油蛤,学名波纹巴菲蛤,主要分布筱埕海区。用网耙捞获,产量不稳定。50年代年产几百吨。1985~1987年最高年产1万吨左右。1988年仅90吨,1989年1275吨,1990年资源消失停业。

十一、乌耙 

  乌,学名寻氏肌蛤,主产区罗源湾和敖江口,马鼻尤多。8~10月采捕,用网耙捞获,产量不稳定,历史上最好年份达数万吨,有的年份几乎不生。1985年后年产稳定1~2万吨。

 
十二、尖尾螺耙

  尖尾螺,学名棒锥螺,主要分布四母屿、目屿以南海区。用网耙捕获。4~9月为采捕期,产量不稳定。1985~1987年产量最多为1.3~1.8万吨。1988年后骤减,1990年仅1500吨。
水产养殖  

  连江水产养殖业以海水养殖为主。缢蛏、牡蛎等人工养殖,宋代就已闻名全省。据民国21~23年(1932~1934年)调查,蛏、蛤、蛎3种贝类年总产量2825吨。新中国成立后,除发展贝类传统养殖外,50~60年代引进海带和紫菜养殖,海水养殖面积突破1万亩,总产量超过1万吨。70年代初引进紫贻贝养殖,全县海水养殖面积增到2万亩,但受“文化大革命”影响,产量仍徘徊1万吨水平。改革开放后,海淡水养殖业全面发展,1990年,全县海水养殖面积57373亩,产量43017吨;淡水养殖2291亩,产量972吨,养殖总产量43989吨,占全县水产品总产量的26.2%。
贝类养殖

一、缢 蛏 

  连江缢蛏人工养殖,历史悠久。主要产区在晓澳和琯头。晓澳镇的百胜和道澳村尤为出名。宋《三山志》载,三山沿海养蛏海田1130顷。明《闽书·南产志》称:“连江和福宁州是产蛏极有名的地方。”缢蛏苗种主要来自宁德、福清、晋江、莆田和浙江乐清等县。养殖分新蛏、盘种和旧蛏3种。新蛏,冬春整埕播苗,夏季收成应市;盘种蛏系初春把新养蛏苗收起再移种低潮区海埕,夏季收成,个体较肥大。旧蛏,是新蛏生长慢,个体小,当年夏季不能收成上市,留在海埕继续养至翌年初夏收成,个体特大。后两种只有百胜、道澳一带能够养殖。其他埕地均只能种新蛏。据民国21~23年(1932~1934年)调查,全县种蛏面积约2000亩,产量1800吨。1952年县在百胜创办国营养蛏公司。农业合作化后,全县养蛏业发展较快,1965年,面积扩大到6391亩,产量4176吨。“文化大革命”初下降。1971年面积扩大到7337亩,产量6124吨。此后,面积、产量基本稳定6000亩和6000吨上下。养殖面积最大为1981年,7444亩。产量最高为1988年,9408吨。1990年面积5925亩,产量5116吨。

二、花 蛤 

  县内传统养殖项目,主要在敖江口和闽江口的晓澳、官岭、蛤沙等地泥沙滩涂。幼苗分白苗和中苗两种,主要来自闽东霞浦、福安等地。1962~1965年在马鼻、官坂等滩涂增殖蛤苗成功。1980年后,闽东蛤苗产量减少,县内增殖蛤苗停产,转向福清采购,还有部分来自广东饶平、浙江宁海、乐清及广西等地。人工养殖花蛤清代已初具规模。据民国21~23年调查,养殖面积2000多亩,产量775吨。新中国成立后扩大到4000亩,产量4000吨左右。1953年产量最高达6583吨。1956年面积扩大到5740亩,为历史上面积最大的一年,但总产量仅542吨。因产量不稳定,养殖面积起落较大。1976年降到470亩,产量62吨,为历史最少的一年。1978年恢复到1300多亩,产量127吨。1984~1989年种植面积接近2000亩,产量2200~3200吨。1990年降到1555亩,产量1152吨。 

三、牡 蛎 

  连江牡蛎养殖已有500余年历史,主产地在罗源湾内马鼻、官坂、坑园等地。传统养殖方法如明代郑鸿图《蛎哺考》所载:“砍竹三尺许,植之于泥中,其年丛生,蛎比前更蕃”。县内养蛎竹条要在春夏之交先运往罗源县的白水港一带海区附着蛎苗,然后运回插在中潮区海滩寄养,夏秋之交再移插到低潮区海滩养殖,秋冬收成。民国时期养殖面积1000亩左右,年产蛎肉250吨上下。新中国成立后面积、产量均不稳定。互助合作时期都在2000亩左右,1955年养殖面积1760亩,年产1590吨,为历史上收成最好的一年。1961年养殖面积降到227亩,产量155吨。70年代养殖面积发展到3000余亩。1978年最多达4678亩,但产量仅1040吨。1982年大官坂围垦竣工后,坑园和官坂乡大部分改滩涂插竹养殖为垦内水域穿串挂养,有固定式和延绳式两种。80年代后期吊养牡蛎获得成功,到1990年全县吊养牡蛎3557亩、蛎肉产量1201吨。

 
四、泥 蚶 

  连江泥蚶主要分布马鼻、官坂、坑园一带滩涂。历史上只有少数群众把采捕到的野生小蚶苗进行小面积养殖,面积不上100亩。1963年1月,国家水产部在马鼻玉井创办贝苗试验场,开始从浙江乐清县采购蚶豆,试养100亩。1964年又在官坂燕窝养殖140亩,年产3~15吨。后因蚶苗数量少,价格高,于1965年停养。1980年县水产局在坑园颜岐开展泥蚶人工育苗成功。1983年养蚶面积扩大到1175亩,产量230吨,为历史最高水平,但经济效益不理想。1984年后面积逐渐减少。1990年全县养殖面积仅64亩,产量12.5吨。

 
五、文 蛤 

  俗称青蛾。1980年5月,县贝苗试验场首次从江苏启东县购回83吨文蛤苗,在晓澳海埕养殖100亩。同年,该场开始进行文蛤人工育苗试验,并获得成功,推动文蛤养殖业的发展。1981年,道澳大队有50户群众合股集资从江苏购回文蛤苗120吨,在当地海滩养殖700亩,翌年收成200吨。1981~1985年,全县文蛤养殖面积都超过1000亩,1983年养殖面积高达1880亩,收成1300亩,产量1050吨。1990年减少到300亩,收成100亩,产量160吨。

 
六、紫贻贝

  1958年,县首次在安凯奇达海区试养紫贻贝10吨,用固定式养殖,因成贝不附着未获成功。1973年秋,县水产局从大连购回紫贻贝苗,在筱埕蛤沙和坑园下屿海区同时采用筏式试养,蛤沙获得成功,翌年产贻贝110吨。1974年县水产综合场试养厚壳贻贝也获成功,连续试养3年,因经济效益不高而停养。1979年安凯沙澳大队从大连购回紫贻贝苗,养殖91亩获成功。1982年面积扩大到301亩,产量592吨,亩产1970公斤。1984年后,紫贻贝养殖扩展到整个黄岐半岛,筱埕养殖区最佳。到1987年,全县养殖面积6459亩,总产1.61万吨,亩产2.4吨,最高5吨。1988~1990年,总产都超过1万吨。1990年5128亩,产量11121吨,平均亩产2.2吨

七、太平洋牡蛎 

  1982年4月,从日本引进太平洋牡蛎苗100箱、7800串、3.9万片(扇贝附着基),在大官坂垦区青屿水闸内水域,采用浮筏式和固定式养殖。同年7月受台风袭击,剩下一半,1983年2月收成5122片,产壳蛎2066公斤,平均每片405克,出肉率18%,还有近1万片继续养殖,因毛竹老化,11月7日遭风浪冲击,仅存2300片,12月收成,产壳蛎1吨,平均每片434克,出肉率19.6%。1986年县水产局技术人员在大官坂垦区进行室内人工育苗、土池人工育苗和大水体自然采苗均获成功,并迅速推广。1987年养殖面积1682亩,产蛎肉1016吨,每亩盈利1000元。1990年发展到3557亩,产蛎肉1201吨。但因海鞘附着蛎壳繁殖,加上养殖密度过高,使壳蛎个体瘦小,出肉率降低,经济效益受一定影响。

 
八、海湾扇贝 

  1983年5月,从青岛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引进海湾扇贝,在坑园下屿海区养成。同年11月县水产综合场育扇贝苗955粒试养成功。1987年夏,该场配合福建师大生物系培育3批种苗214万粒,在定海和下屿海区用网笼养殖。其中,定海300笼、养幼贝6.3万粒;下屿150笼、养幼贝3.7万粒。翌年1月经现场验收,成贝成活率分别为92.6%和87.1%,总产1.1吨。1990年,福州市水产研究所在苔菉后湾海区养殖9亩、18台、2358笼,分别用秋苗、早春苗和夏苗3种苗,验收总产量9.4吨。贝柱重比为:秋苗10.27%、早春苗12.21%、夏苗9.77%,平均规格4.29~4.58厘米。

九、鲍 鱼 

  1989年福州市水产研究所与苔菉乡及后湾村3家合股,在后湾建设海珍品基地。人工培育生产鲍鱼(1991年竣工投产,培育皱纹盘鲍1万粒、黑鲍1.4万粒)。

藻类养殖

一、海 带 

  1956年10月,福建省水产部门首先引进山东青岛海带苗,在筱埕长澳海区用筏式试养18台(折合4.5亩),1957年5月生长至2~3米,宽度、厚度均达到商品规格。同年,省在筱埕建立海带试验场,养殖面积扩大到18.3亩,并在黄岐长沙设试验点,采用平放养殖法,养殖40亩,翌年收成12吨(盐干品,鲜带4.5公斤制1公斤,下同),亩产300公斤。比北方垂挂法养殖亩产高2倍,比同一海区垂挂法亩产高20%。1958年省海带试验场下放县管。1959年在黄岐成立连江县海带生产指挥部,组织700多人到大连培育海带苗,当年养殖面积扩大到2000亩,总产量830吨,亩产415公斤。同年,县水产综合场培育海带海区苗成功,为进一步大面积推广创造了条件。1962年全县海带养殖面积7549亩,总产5655吨,亩产750公斤。1963年,县水产综合场培育海带“早秋苗”成功。后由于出现病害和烂菜,面积产量起落较大,1965~1974年养殖面积在3000~9000亩、总产量在2000~6500吨间徘徊。1975年县水产综合场培育海带渡夏苗成功(1978年获全国科学大会奖),结束了北苗南调历史,亩产提高30%。1977年养殖面积达10362亩,总产量9300吨,亩产890公斤。此后,养殖海区逐步向深水扩展,筏架绳缆、浮筒等改用塑料制品,并推广套养、轮养贻贝、牡蛎、紫菜等,经济效益日益提高。1984年全县养殖面积15587亩,总产16696吨,平均亩产超过1吨。但坑园、安凯等乡因养殖密度过高,发生大面积烂菜。1985年后,纠正过密养殖问题,全县养殖面积控制在1万亩左右,亩产大有提高。1990年养殖面积11405亩,总产21565吨,平均亩产1890公斤,最高的达2500公斤,创造历史最高纪录。

 
二、紫 菜

  1964年开始人工养殖紫菜,从东洛岛潮间带岩礁采集磹紫菜试养1亩,当年11月至翌年3月共收6水,总产干品315.5公斤。1965年省水产研究所在县水产综合场潮间带进行半人工采苗和浮动式试养1.5亩,产干品105公斤。1966年,县水产综合场成功培育出紫菜贝壳丝状体2万壳(文蛤壳),供应17个单位半人工采苗养殖31亩,用半浮动式养殖技术,总产干品1.45吨。1968年起,逐步推广维尼龙绳作附苗器进行全人工采苗,养殖面积179亩,总产20吨。1971年扩大到1006亩,总产178吨。1974年基本实现附苗及养殖化纤化,并推广池内流水式采苗和海区拔孢子水采苗新技术。1975年紫菜采收推广采用拔收及拔剪收结合法,大大提高工效,养殖面积迅速扩大。1977年增到2578亩,1979年增到6326亩,1981年突破1万亩为12525亩,总产1358吨。但普遍出现区密、台密、苗密的“三密”问题,导致病害和烂菜,亩产下降。1988年病烂轻,全县养殖7715亩,总产1421吨,平均亩产184公斤,为历史最高水平。1990年全县养殖面积降到6341亩,总产517吨,平均亩产81.5公斤。

三、条斑紫菜 

  1979年,宁德地区水产局首次在马鼻和浦口中麻海区试养成功。1986年黄海水产研究所和县水产综合场合作,利用青岛种紫菜在该场培育丝状体,采苗养殖于敖江口,面积7亩,11月1日放养,不到1个月全部烂光。1987年用同样方法养殖0.6亩获成功,至翌年2月共收4水,产干品40.7公斤。1990年停养。

 
四、江 篱 

  1988年5月从青岛自然海区采集的可再生江篱营养枝,在县综合场海区用手栽筏式培育。翌年5月收成鲜品4439公斤,每标准亩(1600米苗绳)平均2400公斤,折干品300公斤。1990年停养。
鱼类养殖

一、淡水鱼 

  1960年县淡水鱼种场建立后,首次人工孵化鲤鱼苗707万尾供人工养殖。随后发展到四大家鱼养殖,但产量不稳定,年产10~50吨之间。1974年,敖江杉塘大队建鱼池3口、11亩,养殖淡水鳗鱼获成功,首批出口成鳗100公斤。继后,琯头定安大队人工养鳗也获成功。改革开放后,随着农业结构调整,掀起淡水鱼养殖热潮。1980年潘渡贵安大队开发地热养鳗,成为外贸出口基地。1981年养殖10亩,总产成鳗2.8吨。1982年扩大到22亩,产量169吨,出口创汇65万美元。1984年贵安鳗场创办一个越冬鱼苗场,面积28亩,繁殖罗非鱼苗。1985年,全县淡水鱼养殖发展到1445亩(其中种鱼地167亩),总产量613吨。1990年,全县淡水鱼养殖面积2291亩,总产量972吨。其中淡水鳗90亩,产量689吨。
  此外,城关玉山专业户,1986~1987年试养牛蛙,人工催产蛙卵10万粒,培育出蝌蚪8万尾。在城关、马鼻、官坂、晓澳等地养殖,生产成蛙约1吨。因效益不高,1989年停养。 

二、海水鱼 

  1988年5月,首次在坑园下屿海区进行网箱养鱼,计2台,18箱,养殖品种有真鲷、石斑鱼、鱼等。1990年1月生产成鱼3.4吨,盈利5万元。1990年发展到岗屿和下屿海区,计335箱,投放真鲷10.6万尾,鮸鱼1.6万尾,生长正常。

虾蟹养殖

一、对 虾 

  1979年6月,县水产部门在晓澳百胜滩涂建对虾养殖池4口、73.4亩,首次从山东日照县引进中国对虾苗,投放25万尾,当年收获成虾300公斤。1981年5月,县水产综合场首次成功培育出中国对虾和长毛对虾苗1482万尾,促进对虾养殖发展。1984年6月,琯头定安鳗场养殖中国对虾10亩,亩产95.5公斤。1985年大官坂垦区和马鼻、琯头等地对虾养殖面积1090亩,多数采用县内培育的虾苗,部分从江苏购回。是年总产59吨,总收入105万元,盈利49.5万元。1986年对虾养殖进入大发展时期,全县有7个乡镇,57个养殖单位,300多口虾池,面积11128亩,总产1223吨。琯头东岸养虾专业户王尚兴,养殖3.8亩,创造亩产421.5公斤的记录。1987年养殖面积激增到15482亩,主养东方对虾,但因放养密度过高(每亩3万尾),水环境污染,加上干旱高温,亩产降低,全县总产768吨,平均亩产仅46公斤,大部分亏本。1988年县人民政府在大官坂垦区成立协调小组,县政府分管水产的副县长领头实行承包,加强技术指导,转养长毛对虾,并采取稀养(每亩1.5万尾以内)等措施,垦区万亩虾池普遍获得丰收。是年全县养殖面积12138亩,总产1223吨,平均亩产100.8公斤,创造最好经济效益。1989年对虾养殖面积扩大到16905亩,总产1958吨,平均亩产115.8公斤,但受国际市场影响,外贸出口量下降,虾价低落,造成丰产不增收,部分虾农亏本。1990年养殖面积降到14812亩,总产1520吨。平均亩产102.7公斤,虾价上升,虾农普遍增收。
    附:大官坂垦区对虾基地建设
  大官坂垦区总面积4.13万亩,1985年县淡水鱼种场、坑园乡水产养殖场和颜岐村等,相继在垦内建虾池600亩,试养中国对虾,获得较好经济效益。为把垦区建成全县最大海水养殖基地,县政府实行各种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模式开发,鼓励多渠道投资,允许多种体制并存。初步统计,1985~1986年,共投资1370多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和各项配套建设,其中福建省外贸部门先后3次计投资535万元,世界银行贷款205万元,农业银行贷款490万元,福州市水产部门11万元,县筹资130万元。先后兴建引水总渠1条、长750米、宽50米,引水支渠6070米;新建进水闸1座(4孔、12米),引水闸1座(4孔、4.2米),排洪闸1座(4孔、10米),排洪隧洞1处(2孔、18.3米);虾池进水小闸443座;1987年建成红厦35千伏变电站1座;垦区内虾池面积12250亩,挖土方量300多万立方米。有国营和各种联合体养虾单位33个、专业户2500个。共配有增氧机488台,抽水机201台、3098匹马力,潜水泵397台、193千瓦,离心泵197台、197千瓦,发电机组20台套。1988年养虾面积10243亩,总产量800多吨,总收入1800万元,利润800万元。1989年后,进行对虾池综合利用,实行虾鱼、虾蟹混养,虾贝套养等。主要养殖品种,对虾有长毛对虾、斑节对虾、短沟对虾、新对虾;蟹类有梭子蟹、锯缘青蟹;贝类有牡蛎、缢蛏、花蛤、泥蚶;鱼类有鲻鱼、乌塘鳢等。1990年,垦区虾塘普查面积13520亩,其中养虾12007亩、养蛏960亩、养蚶107亩、养鱼446亩。总产量1224吨,总收入3428万元。

 
二、锯缘青蟹 

  俗称蟳,1984年开始人工养殖锯缘青蟹。琯头下岐和定安村12个专业户联合建造池塘14亩,养殖红膏蟳(即饱满的大母蟳)获得成功。1985年福建省科委在此设点,进行技术指导,推广盖网式自然纳潮和自然纳潮结合机械提水养殖方法。但试养的幼蟳成活率很低,最高26.9%,最低9.4%,造成亏损。而利用不饱满的母蟳养成红膏蟳,成活率则达63%,均盈利。1987年后,下岐养蟳专业户在低潮区建池300平方米,采用盖网式养殖红膏蟳,收成500公斤,盈利0.8万元。1990年,全县养蟳面积增加到24亩,总产18.5吨。
  

 表6-5

若干年份连江县水产业发展情况表

年份

渔区
户数
(户)

渔民
劳力数
(人)

木帆船
(艘)

机动船

水产品
总产量
(吨)

其  中

渔业
总产值
(万元)

占全县农
业总产值
(%)




海洋
捕捞


1933

12182

15700

2191

 

 

 

21746

18921

2825

 

 

1938

11200

64530

940

 

 

 

5500

 

 

 

 

1942

 

14074

1219

 

 

 

2503

 

 

 

 

1947

7264

15848

712

 

 

 

5382

 

 

 

 

1950

 

 

838

 

 

 

7500

5513

1987

200

17.2

1952

10961

15535

999

 

 

 

18527

13806

4721

479

22.7

1954

13298

13764

971

 

 

 

25803

18769

7034

677

25.3

1957

13726

16712

1273

 

 

 

33500

25735

7765

878

29.1

1965

13117

23367

2353

151

4795

11130

42629

33868

8761

1440

30.3

1968

32075

34269

3146

204

6484

15224

57930

46715

11215

2277

43.3

1976

31303

37296

5591

363

11578

29559

47051

36392

10659

2075

36.3

1978

33725

46573

6042

427

13422

32551

49153

31122

18031

2712

36.5

1980

35770

53935

6364

1326

18558

49743

52519

32899

19620

2954

28.5

1985

40174

62068

6413

3129

36864

96131

91914

58396

33518

12447

45.9

1990

45054

74376

7870

5575

76840

185181

167667

123678

43989

41043

60.5

水产加工 

  连江传统水产品加工,主要靠一柄刀、一把盐,进行腌制、干制或熟制,主要产品有虾皮、炊鳀、海蜇皮、丁香魺、鳗鲞、蛏干、咸带鱼及鳀、虾酱、毛蟹酱、鱼露等。但加工设备简陋,加工量有限。大量小杂鱼无法利用而成为臭烂,或当作肥料,或倾倒海中。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交通和工业发展,水产品保鲜加工能力增强。尤其改革开放后,乡(镇)村水产加工业蓬勃发展,鲜活产品增多,水产加工逐步向精深发展,经济效益显著。到1990年,全县有中小冷冻厂41家,冷藏量6195吨/次,水产加工厂27家,鱼粉厂44家,琼胶厂2家,还有大批水产加工专业户,全年水产加工量42215吨,总产值8590万元,增加值1206万元。

干 制 

  连江水产品干制是传统的主要加工方法。一般经剖切、清洗(有的经蒸煮)后晒凉成干品。有淡干、咸干和熟干之分。传统大宗产品主要有虾皮、蛏干、鳗鲞、黄瓜鲞、鱿鱼鲞、墨鱼鲞、蛎干、干、丁香魺、鳀鳁魺、杂鱼魺等。民国时期,水产干品年加工量有1万吨左右。其中,虾皮3000~5000吨,最高超过万吨;丁香魺50吨,最高450吨;蛏干300吨。筱埕定海的竹蛏干,销往香港,每公斤值2钱黄金(6.25克)。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交通发展,鲜售增多,干品有所减少。60年代后,海带和紫菜大面积养殖,藻类干品大量增加。70年代各类水产干品年产量增到2~3万吨。改革开放后,水产干品加工制作工艺日渐向精深发展,不少熟制干品添加佐料,科学调配,精巧包装,提高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如苔菉的小包装虾皮、小杂鱼干,筱埕的丁香魺,马鼻、官坂的蛎干,晓澳、琯头的蛏干,筱埕、坑园、安凯、晓澳、浦口等地的海带干、紫菜饼等,都畅销国内外。1990年统计,全县年产水产干品22410吨。其中大宗的有小杂鱼干19913吨,产值2615.7万元;虾皮1493吨,产值911万元;鳀鱼干470吨,产值109万元;蛏干140吨,产值306万元;蛎干30吨,产值54万元;海带干100吨,产值30万元;紫菜饼264吨,产值253万元。

第二节 腌 制  

  连江用盐腌制水产品是传统工艺。大宗的腌制品有咸带鱼、咸鳓鱼、鳀、海蜇皮、虾酱(俗称二虾)及鱼露(俗称虾油)等。民国35年(1946年),仅筱埕定海腌制量就有2000余吨。腌制储藏工具主要是瓷缸和大桶楻,数量多的用石砌腌池。新中国成立后,改用水泥腌池。50年代,水产部门腌池容量3200立方米,腌制能力3000~3500吨/次,主要分布黄岐半岛和城关、丹阳、琯头、浦口等地。60年代初,敲高峰期,腌制量超过5000吨。70年代,水产部门年收购咸500~1500吨,海蜇皮1000~1500吨。1973年腌制量达6071吨。改革开放后,交通和冷藏业迅速发展,鲜活产品畅销,腌制品逐渐减少。1990年仅3355吨,产值764万元。其中鱼露3070吨,产值280万元。

 
 
第三节 机 制

  连江水产品机械加工制作始于1960年,县水产部门在筱埕罗回建鱼粉厂,采用机械破碎小杂鱼,然后熏干成鱼粉,因经济效益低,只试产半年就停产。
  1965年,省水产局下拨10万元经费,进行“海带综合利用”试验,由县水产综合场承担,当年试验从海带中提取精碘和海藻酸钠成功,试产品经省中心检验所化验,达到国家标准。1970年在县城西郊建立国营制碘厂,开始批量生产,最高年产精碘2.2吨,海藻酸钠112吨。(详见《工业》篇)
  进入80年代后,机制水产品进入大发展时期。1984年,县水产综合场引进日本全自动紫菜加工生产线,每小时可制紫菜饼3600张(10公斤),当年10月投产,到年底2个月时间,生产长寿牌小包装紫菜饼11吨,该产品被评为部优产品。1985年,琯头定安村和晓澳晓兴村2家村办企业联营,从紫菜中提取琼胶成功,年产量10吨左右。1986年县制碘厂开始批量生产琼脂,最高年产量为26吨,产品获省优、市优称号,畅销日本及东南亚各国。1986年后,鱼粉生产进入高峰,最多时达63家,年产1万吨。以鱼粉为主要原料,专门生产对虾、淡水鳗等配合饲料的有7家。1988年,筱埕定海从台湾引进一套丁香鱼加工设备,由蒸煮锅和网带输送式常温干燥装置组成,年加工丁香鱼干70吨。1990年,全县年产鱼粉9559吨,产值1994万元;鱼虾配合饲料32吨,产值90万元;小包装紫菜97吨,产值138万元。

 
第四节 冷 制 

  民国后期,开始向福州冰厂进冰块,进行水产品保鲜,据民国31年(1942年)调查,沿海主要渔村的用冰量大约在150~300吨。新中国成立后,在筱埕罗回创办首家县制冰厂,制冰能力15吨/日,冷藏量30吨/次,1963年县城冷冻厂投产,冷藏容量500吨/次。70年代,两家冷冻厂经改造扩建,冷藏容量增加到1800吨/次。其中水产品冷藏量1000吨左右。主要是全鱼保鲜,按计划供应城乡居民和驻军。80年代后,水产品市场敞开,为适应国内市场和对外贸易需求,乡镇冷冻业迅速发展,除全鱼保鲜和制冰外,开始加工冷制水产品出口,投放市场。主要的水产冷制品有去头对虾、开背对虾、冻蛏肉、冻鲜鳗片、冻烤淡水鳗、冻鲜墨鱼片等30多种。销往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国和港澳台地区。1990年,全县冷冻厂发展到41家,年制冰量53918吨,水产冷藏品19073吨,冷冻制成品6800吨。
水产供销水产品购销
  

  连江水产品购销历来活跃,除在县内销售外,还大量运销福州市场和闽东各县。往昔陆路交通较差,要靠鱼贩肩挑。水路交通发达,各地商船云集,黄岐半岛、琯头和马祖列岛、东引岛等渔村,汛期购销两旺。清代,鱼货交易多通过鱼牙经营。后来鱼牙行逐步垄断市场,重收佣金,旺发期任意杀价,欺行霸市,有些鱼商现款不足,凭招牌信用,要待鱼货发运福州后,渔民还要到福州鱼牙行拿货款,受骗上当者时有发生。清末,县内鱼牙22家,县城鱼店10多家,肩挑鱼贩五六百户。民国30~31年(1941~1942年),沿海11个主要渔村,鱼牙资本21.1万元,营业额46.3万元,鱼商68家,有运销鱼货船只174艘,营业额120万元。东岱、琯头、晓澳等鱼牙行,还向渔民提供少量备汛款或贷款,但渔民生产的鱼货要全部由其经营。民国时期,鱼牙多数有强悍的政治势力或地方势力作后盾,除收佣金外,还强行克扣鱼款,征收各种附加和临时摊派。渔民苦不堪言,往往“橹停嘴也干”,渔汛结束就挨饿。
  新中国成立后,取缔鱼牙行。1951年,县工商、税务部门在县城和沿海主要渔区集镇设立水产交易所,组织产销直接见面,公布议定牌价,进行公平交易。1952年5月,省水产公司闽侯分公司在筱埕设水产收购站,并同时在黄岐、北茭等处下设6个收购站点,收购鱼货供应福州市场。县供销部门也在城关、黄岐、筱埕设点,经营水产品购销和加工业务。1955年8月,县水产公司成立,统一经营全县水产购销、加工和调运业务。闽侯水产分公司和供销社各站点水产购销业务均移县水产公司经营。同年,城关20多家鱼店及商贩,经对私改造,相继成立水产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和公私合营。1956年5月,县水产公司改称中国水产供销公司福建省连江县公司,下设黄岐、筱埕、壶江等13个收购站,全县鱼商贩和17个水产合作商店(小组)计180人,均归口由县水产部门管理。此后水产购销机构虽几经变动,但购销业务逐步扩大。1959年,全县水产品购进量17937吨,销售量17802吨,销售额777万元。除县内供应外,共调出12352吨,其中供应福州5366吨,省内各地、县5408吨,调往北京等省市358吨,提供外贸出口1220吨。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黄瓜鱼等经济鱼类产量大增,水产品年收购量均在1万吨以上。除实行计划收购供应外,还实行加价收购,增加渔民收入,对促进生产起一定作用,尤其鱼汛旺发期,及时收购付款,使渔民及时出海再生产。但统购包销数量大,流通速度慢,部分水产品质次低,造成积压,经营亏损严重。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尤为严重,11年中,水产公司盈利仅2年,盈利额16.7万元;保本2年;其余7年累计亏损436.2万元。70年代后期,省内闽东渔场汛期转好,经济鱼类收购量增多。1979年,全县水产品收购量25981吨,其中经济鱼类11234吨,都超过历史最高水平,但经营亏损额157.5万元,也是历史上亏损最多的一年。80年代后,国家对水产品统一收购改为按比例收购,并逐步减少收购品种。收购价格改单一平价为平价、加价和议价相结合,同时实行购鱼供(柴)油办法。水产品销售价也改单轨为多轨。县水产公司购销量减少,多数年份扭亏为盈。1983年12月至1984年11月,福州市政府下达连江10种水产品派购任务9250吨,平价、加价各占50%。其中黄瓜鱼100%实行加价,带鱼60%加价。购鱼供油比例,按价值,黄瓜鱼1∶1,带鱼2∶1。同时规定,每收购平、加价水产品5吨,供应木材2立方米,并搭配供应平价桐油30公斤。东升、东水2个纯渔业大队,仍实行全额收购,柴油、木材、桐油实行定额供应。1984年,全县收购水产品13872吨,其中经济鱼类6203吨;销售量10493吨,销售额1675万元,县水产公司盈利28.6万元。
  1984年12月1日起,水产品全部取消派购任务,实行换购、议购,价格随行就市。国家主要渔需物资用于换购经济鱼类,主要保证上调任务。水产品市场敞开后,出现国有、集体和个体多种经营体制并存、开展竞争的新格局,流通渠道日渐畅通活跃,促进渔区经济迅速发展。为适应市场需要,县水产公司从1985年下半年起,逐步实行经营体制改革,采取承包责任制,对所属核算单位实行上缴利润包干,超利分成提奖。各核算单位内部也实行指标分解,分组承包。是年,经省水产厅批准,县水产公司投资120万元,在琯头新建冷库1座,制冰15吨/日,冷藏200吨/次,以经营水产品为主,兼营其他业务。1990年,县水产公司收购水产品降到4982吨,只占当年水产总产量的3%,销售量5090吨(其中上调2131吨),销售总额1072万元,经营亏损26.6万元。
  

 表6-6

若干年份连江县水产公司水产品购销情况表

单位:吨、万元



购  进

销   售

销售

总额

总数量

大宗品种

总数量

县内

省 内

省 外

外贸
出口

经济鱼

虾皮

海带

福州

其他区县

北京

其他省市

1959

17937

1398

683

1601

17802

5450

5366

5408

2

356

1220

777.5

1965

10556

1392

607

1886

12440

6722

2669

2720

40

150

139

976.5

1970

17557

1255

942

4362

16688

7337

6990

2251

 

89

21

1003.5

1975

15385

4793

1387

4403

15022

6421

2135

3627

227

2009

603

1133.7

1979

25981

11234

13

10367

17801

5484

2316

4386

1441

3749

425

1319.0

1984

13872

6203

105

4660

10493

2607

155

2411

1473

3578

269

1675.0

1990

4982

374

98

476

5090

2959

312

286

77

1402

54

1072.1


渔用物资供应  

  连江渔用物资,大宗的是木材、毛竹、桐油、帆布、棕片、苎麻、黄麻、薯莨等。新中国成立前,由私人经营。官营的只有渔盐。据清末《福建盐政志》载,连江沿海渔汛旺季用盐量1600吨左右,淡季700吨左右,主要来自福清、莆田、浙江等地盐场,经销形式以官督商销为主。民国2年(1913年),福建省盐务管理局在琯头设渔盐分局(后改称福建区北岛渔盐分局),在筱埕、北茭、西洋设支局,主要渔村和海岛建有近10座盐仓。民国28年前后,黄岐、定海、苔菉、琇、北茭、南竿等还组织渔盐团,并由筱埕渔业管理分所派人监管,以维持渔盐运销秩序。据民国31年调查,全县最高年份(抗日战争前)渔盐用量为9000吨。日军犯境后降到1000吨。
  新中国成立初,除人民政府接管北岛渔盐管理局,实行按需供应渔盐外,其他渔用物资仍自由经营。1952年,县供销社开始在部分沿海设点,组织供应毛竹、桐油、棕片、苎麻、黄麻、薯莨等;林业部门组织供应木材。1954年,供销社在渔区的供应点增加到32个,在黄岐半岛还增设4个夜间供应店,专供渔民夜潮生产用品。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渔用主要物资纳入国家计划供应轨道,并对供销、水产等部门初步进行经营分工。1958年后,供销、水产部门在每年备汛季节,都派出大批人员到省内外采购调运木材、毛竹、桐油、尼龙丝等物资,部分物资还实行赔本经营。1961~1962年,县委、政府抽调海防、水产、供销、粮食、公安、卫生等部门干部19人,带领500多个渔民到顺昌、建瓯等闽北山区安营扎寨,采伐毛竹28万根,从而保证全县海带养殖7500亩的需要。为支持渔业生产,还划出部分山林地,组织沿海渔民上山建立生产资料基地(后因缺乏生产经验和管理不善相继停办)。1958~1964年,渔用物资年供应总额都在200~300万元。1965年,县水产公司物资供应总额741万元。主要有毛竹21万根、柴油245吨、黄麻264吨、棕片32吨、桐油60吨、棉布11.9万米、尼龙丝10.7吨,明矾29.8吨,塑料浮标16.4万粒。还有木材分配3000立方米,渔盐使用量4400吨。“文化大革命”初,渔资供应受到影响。60年代后期,由于渔船机械化发展较快,柴油供应量大幅度增加,年供应量达3000吨左右。80年代后,国家只掌握柴油、桐油、木材等主要物资,用于交换鱼货,其余物资逐步放开,多渠道经营。县水产公司的渔资供应,基本上采取保本微利经营,为渔业生产服务。1980年,全县供应渔用木材4830立方米、渔业柴油6502吨、桐油51.7吨。1984年供应木材5740立方米、柴油7585吨、桐油40.6吨。1984年底起,水产品全部取消派购任务,柴油、桐油除部分换购外,其余均靠渔民在市场直接购买。
  

 表6-7

若干年份连江县水产公司渔用物资供应情况表

品 种

1961

1965

1970

1980

1984

1990

黄麻(吨)

114.5

264.0

354.5

211.0

36.0

10.6

桐油(吨)

52.0

60.0

60.0

51.7

40.6

51.0

毛竹(万根)

14.2

21.0

30.1

16.1

4.0

 

棕片(吨)

50.0

32.0

21.6

12.1

4.2

0.1

尼龙丝(吨)

4.6

10.7

3.9

14.8

8.4

2.8

维尼龙丝(吨)

 

 

2.9

3.0

0.6

0.2

低压乙烯(吨)

 

0.2

1.1

3.9

1.5

0.1

棉布(万米)

 

11.9

6.8

4.2

0.4

 

塑料浮标(万粒)

 

16.4

0.57

45.6

 

 

木材(立方米)

 

 

 

4830

5740

 

柴油(吨)

56

245

115

6502

7585

1719


渔业管理机构 

  民国前均无专门渔业管理机构。民国初渔业由县政府建设科管理,渔船登记、产量统计由沿海各渔会兼办。民国31年(1942年)3月,福建省渔业管理局在连江第二区设筱埕渔业管理分所,为全省5个分所之一。主要管理渔船调查登记发证(抗战期间渔船出港须经海军、水警严格审查)、渔盐分配、渔资供应、少量贷款、渔市管理、渔民救济等。民国33年9月,日本侵略军第二次侵占连江后解体。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于1949年12月设建设科,管理渔业。1954年11月,从建设科分出设水产科,专门管理全县水产业。1957年6月与县水产公司合并为县水产局,内设5个股和水产技术推广站,下辖黄岐、北茭、定海、可门、壶江5个暴风警报站,黄岐、筱埕、浦口、琯头4个水产站和城关批发部。
  1958年4月,县水产局并入县商业局,设水产经理部。同年5月,恢复县水产局,水产经理部仍属商业局。1959年1月,县水产局与县委海防部合署办公,改称渔业兵团。同年5月恢复县水产局建制。1961年2月,水产的产供销由省、地、县水产部门一条鞭管理,水产经理部又由商业局划归水产局,改称局购销股。同年9月,局购销股撤销,水产供销业务移县供销社。1963年1月又划归县水产局,改设县水产供销公司。
  1965年7月,县盐业站划属县水产局。1968年5月析出改称盐业批发站。因“文化大革命”,1967年初,水产机构陷入瘫痪。1968年4月成立县水产局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1月,盐业批发站再次划属水产局。同年5月又划出。1970年5月,撤销县水产局革命领导小组,在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下设水产组。县水产供销公司同时撤销,业务归商业局。
  1972年5月,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水产组改为县革委会水产局,相继恢复基层9个水产站和技术推广站、会计辅导站、水产批发站、驻榕物资调拨站等机构。同年11月恢复县水产供销公司。1977年1月,县革委会水产局改称县水产局。至1990年,县水产局系统计有干部职工946人。其中工程师16人、助理工程师39人、技术员26人、其他人员865人。县水产局内设人秘股、生产股、企管股、水产技术推广站、经营管理站、渔政管理站等6个股站,干部职工49人。下属企事业单位7个:
  县水产供销公司 包括黄岐、苔菉、安凯、筱埕、坑园、马鼻、官坂、浦口、晓澳、琯头10个水产站(其中琯头水产站与琯头水产冷冻厂合署),及城关水产批发部、水产贸易中心、渔需物资供应站、驻榕水产购销站和运输队等15个企业。1990年共有干部职工443人。
  县水产综合场 国有企业,设筱埕罗回。1990年干部职工241人。
  县水产造船厂 国有企业,设浦口塔头,1990年干部职工143人。
  县贝苗试验场 国有企事业,场部设晓澳牛头山,在坑园大官坂垦区设水产苗种基地。1990年共有干部职工46人,其中企业编制23人,事业编制23人。
  县淡水鱼种场 国有事业,设东湖,在大官坂垦区设鱼种生产基地,1990年干部职工15人。
  县水产养殖公司 国有和集体合股经营企业,设大官坂垦区,1990年干部职工4人。
  县对虾养殖场 国有企业,设大官坂垦区,1990年干部职工5人。

水产资源保护 

  人类在长期生产实践中,逐步认识保护水产资源的重要性。早在夏禹时代,就有“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的禁令。后又有一些诸侯国,规定捕捞不同鱼类使用不同网眼和工具。由于以往生产力落后,生态相对平衡,资源未受破坏。后随着人口不断增加,现代工业和各项事业发展,加上人为酷渔滥捕,水产资源受到破坏也愈益严重。新中国成立后,保护水产资源已日益引起重视,并采取各种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制订有关法规,不断增强力度,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开发利用。 

一、严禁破坏资源作业  

  连江历史上曾有一些沿溪居民,用醉鱼草毒鱼,产量不高,但对淡水鱼虾资源破坏较大。新中国成立后,经各级政府宣传教育已基本废止。50年代后期,随着炸药的广泛使用,少数群众用炸药炸鱼时有发生。1957年7月,黄岐首次发现敲作业,计有7艚,经报省水产局,明确函复要加以制止。同年8月,县召开全县渔民代表大会,进行广泛讨论,经统一认识,于12月初全部停止敲,转业生产。受经济暂时困难影响,1961年,沿海部分大队又重操敲作业,并很快发展到43艚,共有大小船只2172艘、渔民10850人参加。每艚捕获量500多吨,最高达1750吨,全县总产18214吨。以大黄鱼为主的石首鱼类的亲体和幼体均一网打尽,资源破坏极为严重。县人民政府迅速组织力量,成立领导机构,发出《禁止敲的布告》,经层层宣传教育,并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安排转业生产,仅3个月时间就制止下来。1967年2月,正当“文化大革命”混乱期间,沿海再度刮起敲风,共有28艚。驻连人民解放军八十四师“支左”部队组织5个工作组,在地方各级干部配合下,至年底全部煞住,转业生产。此后未再发现敲作业。
  70年代后,电捕炸鱼作业日益增多,从敖江口逐渐发展到闽江口和罗源湾。1981年县渔政管理站查处8艘电捕船,并没收发电机、电瓶和网具。1983年,县人民政府发出“布告”,重申严禁炸、毒、电鱼作业,但仍有一些人置若罔闻,违规作业。1984年查处电捕渔船12艘。1985年县政府在晓澳镇专门召开渔政会议,进行全面部署,会后在重要渔区成立渔政群管小组,配备乡渔政人员32人,发给渔政工作检察证,加大查处力度,是年全县共查处电捕渔船78艘,没收所有电捕网具,罚款1.2万元。1987年在全县进行摸底普查,从事电捕船约有200艘。当年,依法处理电捕船98艘,没收电动机39台。1989年,县水产局、公安局和边防大队发布《关于坚决打击电炸毒鱼违法作业的联合通知》,先后查缉40次,查处违规渔船91艘(次),没收4艘。1990年又没收58艘,使电捕等违法作业有很大收敛。

 
二、禁渔区、禁渔期 

  1979年2月,国务院颁布《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同年11月,省革委会颁发《福建省水产资源繁殖保护实施细则暂行规定》,首次明确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并对部分作业作出调整和限制规定。1980年,县水产部门在安凯的奇达村和苔菉的东洛村,首先进行部分作业调整试点。国家补助25万元、木材315立方米、钢材14吨,33艘板缯,在5~7月由季节性定置作业转向流动性兼钓作业。继后,还帮助全县定置网转轨生产,发展鳀缯115艘,小型灯围13组、中小钓54艘。1981年3月,成立县渔政管理站,配5名专职渔政人员,租用3艘渔政船,在琯头、筱埕、黄岐等重点海区,日夜巡逻执勤,先后查处违章渔船14艘,罚款1990元。
  1983年4月,县召开渔政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禁渔区、禁渔期有关精神,明确规定:(1)机大围缯5~6月不准进入东洛岛与舟角连线内侧海域捕捞进港产卵的大黄鱼;6月20日至8月20日为大黄鱼幼鱼的禁渔期,定置作业禁止挂网生产。(2)北茭以北的定置网,禁渔期定为5~7月,其中6月是幼鱼繁殖高峰期,绝对不准挂网生产;5月和7月为幼鱼次高峰期,经济鱼捕捞量不超过25%的,允许挂网生产。北茭以南的定置网,禁渔期定为4~6月,其中5月绝对禁止挂网。当年禁渔期的收网率达70%多,查处违规渔船35艘。
  1984年起,进一步明确规定定置作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北茭以北海区为6月16日至8月15日;北茭以南海区为5月1日至6月30日。经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教育,渔民自觉性逐步提高。在禁渔期中,收网率一般都在80%~90%以上。其中北茭以南海区5月份收网率达95%以上,取得较好的效果。
  1986年,在罗源湾发现东方对虾和长毛对虾亲虾资源。据统计,是年连江、罗源、宁德等县渔船共捕捞20631尾,均被各虾苗场收购,用于育苗。1988年开始,连江与罗源渔政站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共同执行6月16日至8月15日禁渔期内禁止定置网作业的规定,其余时间捕获的对虾,每尾征收资源费2元。1989年增加到每尾5元。每县限定收购中国对虾和长毛对虾亲虾各7500尾。为保护和开发对虾亲虾资源,1989年3月30日至6月24日,省、市水产部门4次组织罗源湾对虾放流,共投放中国对虾和长毛对虾苗8675.6万尾。当年两县共捕获对虾156.8吨。1990年又投放长毛对虾苗14573万尾。在福州市渔政站牵头下,由连罗两县组成罗源湾渔政站,强化禁渔期管理工作。是年两县对虾捕获量增到218.4吨,对虾放流和禁渔期效果显著。

三、实行渔业许可证制度 

  1981年4月,福建省水产厅《关于实行渔业许可证和定置作业禁渔期管理的通知》下发后,县渔政管理站开始对全县渔船进行普查登记,当年共登记签发《渔业许可证》渔船1641艘,其中机围缯214艘、定置作业708艘、鳀缯175艘、流刺网作业452艘、钓作业92艘。发证后,渔政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在重点渔场海面进行日夜巡逻检查,制止无证生产,维护生产秩序,并配合打击套购鱼货和走私活动。当年查处违章生产,计罚款9680元。1982年,对海洋捕捞机动渔船全面进行普查发证工作,经签发《渔业许可证》的渔船2467艘,总马力67415匹,总吨位26841吨,查处违章渔船42艘。此后,全县渔业许可证制度基本走上轨道。
  198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颁布后,全县又一次广泛进行保护水产资源的宣传。同年,开始对全县捕捞鳗鱼苗作业同样实行采捕许可证制度,并限额采捕量,收取资源费。当年,共安排发放鳗鱼苗作业许可证1065本,挂网3070张。同时办理鳗鱼苗收购证5本,每本限定收购400公斤。对违章者分别进行没收和罚款处理。1987年,发放采捕许可证907本,挂网1747张,查处超量收购鳗鱼苗1起。1990年,发采捕许可证1464本,查处无证违规生产54艘。

 
四、征收渔业资源费

  1986年,开始对采捕鳗鱼苗征收资源保护费,持有采捕许可证的,每艘征收30元,限挂网2张,多挂1张,增收10元。当年发证1065本,挂网3070张,征收资源保护费46570元。其中,上缴福州市渔政40%,县留成50%,乡镇分成10%。鳗鱼苗收购证5本,征收资源保护费8000元(直接缴省渔政处)。1987年,发证907本,挂网1747张,征收资源保护费30580元。
  1989年,福建省渔政部门在连江进行征收渔业资源费试点,按不同作业,征收机动船和马力两种费。每艘20~200元,每匹马力0.5~1.0元。其中底拖作业每艘200元,每马力1元,超过250匹马力的部分减半征收;机围缯每艘120元,每马力0.5元;桁杆虾拖、光诱围网、流刺网、钓等作业每艘80元,每马力0.5元;定置作业每艘80元,每马力1元,另加每张网10元;其他杂鱼业每艘20元,每马力1元。是年,全县经检发《渔业许可证》的渔船计1473艘,共征收资源费28.6万元。
  1990年,征收渔业资源费标准作适当调整,机动船按不同作业每艘收基本费和马力费,非机动船按吨位大小征收。当年,全县共换发捕捞《渔业许可证》1422本,总马力58182匹。征收资源费44.7万元,其中,省管作业399本、36249匹、资源费32.4万元;市管作业1023本、21933匹、资源费12.3万元。办理鳗鱼苗采捕证1464本,征收资源费7.5万元。
  

 表6-8

1990年省、市管作业渔业资源费征收标准表

单位:元

作业类型

每艘机动船

每艘非机动船

基本费

每匹马力费

1吨以下

1~10吨

10吨以上

单船拖网

1300

8

150

250

400

双船拖网

1000

8

 

 

 

围 缯

400

3

100

250

350

定置网作业

400

10

200

300

500

灯 围

1000

5

 

 

 

桁杆虾拖

100

3

 

 

 

□钓作业

50

3

50

100

150

杂鱼作业

100

5

100

200

250

内陆渔业

100

10

100

150

200

  注:定置作业中的虎网按标准的三分之二计征;内陆渔业含竹排。

 
第三节 渔船管理  

  民国18年(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渔业法》及《渔会法》,翌年又制订《渔业法施行细则》及《渔业登记规则》,开始对渔船进行登记。时没有专门渔业管理机构,由县政府建设科兼理,具体登记工作由沿海渔会办理,但未实行有效管理。民国26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县才开始对渔船进行管理,渔船出港均须经海军和水上警察机关严格检查。民国31年3月,省渔业管理局在连江第二区筱埕设渔业管理分所,负责对全县渔船进行调查登记和发证。因缺乏有效管理机制,多流于形式。
  新中国成立初,沿海渔业生产船舶由各乡政府管理;内河运输客货船由交通和航管部门管理。1953年起,县边防委员会相继在沿海渔港码头设立12个检查站,并各配备1艘值勤船,对往来船舶进行检查、登记、编号,便于出港、返航检查落实。渔船、商船、运输船、外来船均按指定海区地段各自按类停泊。渔船出海生产要与当地驻军取得联系,琯头和黄岐半岛还由驻军武装保护渔业生产。1958年“公社化”后,尤其1962年战备期间,把渔船管理落实到各生产单位(大队或生产队),实行“三收一看两申报”制度。即大中船只返港均要收“三宝”(帆、舵、桨),大船要专人看护,小舢舨要抬上岸,出港、进港均要到检查站申报。沿海各大队普遍建立“三宝”站,指定专人管理。
  1964年4月,省水产局在琯头专门设立渔业船舶管理站,负责连江、罗源两县渔船检验工作,全县渔船进行统一登记编号,连江编为“闽渔34—××××”,各公社起编号依次是:苔菉0、黄岐1、筱埕2、琯头3、浦口4、坑园5、官坂6、马鼻7、晓澳8、综合场9。全县经登记检验的机动渔船计1073艘,帆船245艘。1975年后,渔船编号重新进行分类,机动生产渔船编为“闽连渔”,非机动生产渔船编为“闽连帆”,专业渔业运输船编为“闽连运”。各公社(乡镇)在1000号范围内,起编号码依次为:苔菉0、黄岐1、筱埕2、琯头3、浦口4、坑园5、官坂6、马鼻7、晓澳8、安凯9。1980年,琯头渔业船舶管理站分为琯头渔港监督站和琯头渔船检验站。1985年全县经登记检验机动渔船计1170艘,其中60匹以上430艘,60匹以下740艘。1986年5月1日起,贯彻《福建省渔业船舶登记发证实施办法》,机动渔船必须同时持有《渔业船舶检验证》、《航行签证簿》和《渔业许可证》,“三证”具备的准予进行登记管理;“三证”不齐备的,限在当年10月底前补齐,才准予登记;逾期不办理有关手续未登记的,一律按违章处理。1990年后,船舶管理按对口分工负责,从事渔业生产的渔船归水产部门管理,从事渔业运输的划归交通部门管理。是年全县登记检验机动渔船985艘,其中60匹以上486艘,60匹以下499艘。
  对于80年代后期从外省购买的旧铁壳拖网渔轮(至1990年计81对),省、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数次下文制止。这些旧铁拖多为60年代初以前制造,使用年限均已超过。为保证生产安全,同时考虑投资较大,因而采取相应补救措施。1989年,由省、市统一组织水产、船验、造船、机械等部门的技术人员为勘验小组,对全县的铁拖进行勘验工作,做出技术鉴定,督促进场维修。当年先后维修62对,其中维修1次的40对、维修2次的15对、维修3次的7对。到1990年,经检验合格的41对,准予登记发给临时渔业许可证。继后逐步更新大船,马力400匹以上。

浅海滩涂管理 

  连江浅海滩涂广阔,水生资源丰富。全县10米等深线以内浅海和潮间带59.07万亩,其中滩涂17.56万亩。是中小型捕捞业和养殖业的好场所。新中国成立前,近岸肥沃的滩涂多为地主、豪绅、宗族、富户占有;政府只有少量海埕,也多被豪富租赁,然后再转租贫苦渔民养殖蛏、蛤等。
  新中国成立后,海域滩涂全部收归国有。已开发生产的,列入公(学)产管理。1950年10月,县人民政府组织公产总清查,其中有蛤埕10亩、蛏埕51亩、篙埕4所、围埕15所、鱼仔埕8块、鸭穙(赁)19片、草滩11块。已租年收租谷21902公斤;尚未出租的有蛏仔埕、埕、蛎埕等计租谷3830公斤。1952年下半年后委托乡镇财政统一管理,并又一次进行清理。1953年互助合作运动后,沿海群众掀起渔业生产热潮,不少公产滩涂被开发养殖蛏蛤,并向当地乡政府申请承租滩涂。县人民政府制订《连江县海滩洲埕收租工作方案(草案)》,规定收租范围与标准:蛤埕每亩年收租金11.60~17.50元,蛏埕每亩年收租金4.50~8.00元,旧蛏埕每亩年收租金9.00~15.00元。1953年县管海埕租金收入34687元。
  1957年4月1日起停止收租,改按海埕养殖收益征收特产税。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海域滩涂下放公社管理。
  改革开放后,海水养殖业迅速发展,为进一, 步调, 动群, 众生产积极性,根据上级部署,1984年县成立“两滩”(责任滩和自留滩)工作领导小组。在划定和落实“两滩”的同时,进一步明确界定滩涂海域使用权属范围。对使用权属规定3条原则:
  (一)滩涂海域所有权属国家,地方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二)1983年底前已开发利用的熟滩,一般不划自留滩。
  (三)划定滩涂海域界限,采取“二稳定一协商一裁决”办法,即凡使用权界限已明确的稳定不变,1949年以来已作过划分或订立协议、作过裁决的稳定不变;对有争议的可参照历史,根据现状进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上级部门裁决。
  全县从1984年4月15日至1985年1月20日,经9个月认真调查和协商,有海水养殖的10个乡(镇)63个村(场),共划定县界1条、乡(镇)界9条、村界124条。县人民政府颁发滩涂海域使用证102份。划分使用滩涂面积92081亩、浅海面积27483亩,计119564亩。海损与纠纷处理

 
一、海损事故处理

  县境受海洋性气候影响明显,沿海常遭暴风袭击,历史上翻船死人事故屡见不鲜,官府无人过问。新中国成立后,相继建立收音站(后改广播站)、气候站,并在沿海突出部和岛屿建立暴风警报站,及时向渔民预报风情,遇有台风,各级人民政府都及时发出预报,并组织渔船返航、进港避风,把暴风造成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但在50~60年代初,多数渔船尚无收音和通信设备,在外海生产的渔船,因无法及时得到信息,曾发生多起海难事故,各级政府都及时派人慰问和救济亲属,做好善后安置工作。较大的海难事故如:
  1954年5月14日夜,黄岐、定海等7艘渔船,在东涌海面被狂风巨浪打碎,渔民溺死34人。县民政部门拨救济款安置,县区均派员慰问亲属。
  1956年4月23日,东岱农业社扒文蛤渔船,在山坑海面遇暴风翻船,溺死12人。县、区均派员慰问亲属,并给予救济。
  1959年4月10日,筱埕公社东坪大队蛎坞第四小队中围缯木帆船,在浙江嵊山后澳停泊,第二天遇强台风,锚绳被狂风巨浪拧断,船被巨浪漂走并推向崖壁撞破,有5个渔民跳上岩石被巨浪卷入大海溺死,留船14人幸存。县、社、队三级均派员慰问,并发给救济款和衣物,进行妥善安置。
  同年4月11日,琯头公社东升大队和坑园公社围缯木帆船,在江苏吕泗洋生产,遇强台风袭击而翻船,共有21个渔民同日遇难。县、社派员慰问亲属,并发给救济款物,优先安排遗属劳力参加生产。
  1969年4月4日,黄岐公社北茭大队第六小队渔船,在海上生产遇暴风翻船,溺死8人,县、社和有关部门均派员前往慰问,并作妥善安置。

 
二、海埕纠纷处理

  县境滩涂广阔,历史上开发利用不多,部分地段界线不清,海埕纠纷时有发生,甚至酿成村与村的封建械斗。新中国成立后,滩涂海域归国家所有,已开发利用的,参照历史习惯,维持使用现状。互助合作运动后,随着水产养殖业发展,部分地段滩涂和海域的使用出现争执和纠纷。1954~1990年,前后发生较大的纠纷事件6起8次,其中涉及邻县的3起5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非常重视,及时派员制止事态发展,经认真调查和协商,及时得到妥善解决,从而稳定生产和社会秩序。较大的纠纷有:
  浮曦与北山埕纠纷 连江马鼻浮曦村与毗邻的罗源县松山北山村,因马岐埕使用权问题,历史上曾发生纠纷和械斗事件。1954年7月,连罗两县人民政府均派员到实地调查,经过充分协商,明确界定。7月19日作出《连罗两县关于处理马岐埕纠纷决定书》,由两县人民政府盖章生效,共同遵守。此后保持较长时间未发生争执。1987年后,随着新埕的开发利用,双方争执重起。1989年8月14日和1990年9月21日相继发生两次纠纷,几乎酿成大规模械斗。连罗两县领导非常重视,首先制止事态发展(1991年10月15日和31日,在福州市政府副市长翁福琳主持下,两次召集连罗两县有关领导和人员协调会,并形成2个《会议纪要》,都明确重申继续执行1954年7月19日连罗两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书》。为防止今后争执,确定在埕分界线抛石,形成一条隔离带。同时指出,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扣人扣物,对于不服从教育疏导的个别群众和咨意破坏闹事者,当地公安部门应给予严肃处理。此后双方未再发生争执)。
  壶江与东礵用地纠纷 连江琯头镇壶江村渔民在霞浦县东礵岛发展渔业生产,已有200多年历史。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延续历史习惯,生产没有间断。1964年霞浦北礵公社渔民与壶江大队渔民因在东礵岛用地发生纠纷。连江和霞浦两县均派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协商,双方于当年5月27日初步达成协议,形成座谈纪要报告,后经两县领导进一步协商达成协议。此后未再发生争执。
  贵丰与巽屿海埕纠纷 1971年4月22日,连江马鼻公社贵丰大队与毗邻的罗源县松山公社巽屿大队,因海埕使用引起纠纷,并发生械斗。同月24日两县派员在马鼻协调平息。此后未再发生争执。
  南门与龙头海埕纠纷 1974年3月27日,马鼻公社南门大队与龙头大队因海埕使用引起纠纷械斗,造成死1人、伤多人的不幸后果。县、社领导、驻军“支左”部队及公安、水产等部门,均派出得力干部,深入两村宣传教育,制止事态发展,作出妥善处理,从而很快平息纠纷,并经充分协商,较好地解决有关争执问题。
  中麻与山坑海埕纠纷 1974年4月25日,浦口公社中麻大队与山坑大队因海埕使用引起纠纷,甚至动用民兵武器,造成多人受伤。县革委会、驻军“支左”部队、武装部及水产等部门,及时派员妥善处理,收回民兵武器,平息纠纷,经充分协商,使争执问题得以解决。
  龙头与燕窝海埕纠纷 1979年3月15日,马鼻公社龙头大队与官坂公社北营大队燕窝村相邻的海埕界定,经两个公社、大队和县水产部门协调,已经明确下来,并竖立8个石墩为界桩标志。1985年后,龙头村部分群众两次擅自移动界桩石,因而引起纠纷。县人民政府对此非常重视,1987年10月至1989年8月,先后两次组织调查组到现场察看和复查,两次召开乡村主要领导协调会议,两次下文重申确认1979年3月划定的界线有效,并责成马鼻乡和龙头村把移动的石堆搬回原处。以便日后竖立永久性界桩,双方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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